水务局依法行政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兰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核心,以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为指导,按照全市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要求,周密组织实施,逐级落实责任,注重开拓创新,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水利工作科学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并确立了“围绕一个目标、坚持五个结合、建立一个体系”的工作思路。即:围绕完善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坚持把行政执法工作与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水行政决策、水行政审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管理水事活动的能力。局党组高度重视,分工负责,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工作形势,解决困难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实行目标管理,抓好责任落实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水利工作的重要保证。局党组把抓好目标管理作为突破口,逐级逐项落实责任制。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规定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水行政执法责任制、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岗位培训、执法统计工作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六个方面,细化工作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完善了规定制度,为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提供了依据。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调整充实了水政水资源处人员,强化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及行政复议工作。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我局采取自上而下、逐级分解、分项细化的方法,将执法职责分解到相关处室,落实到具体人员,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做到了职责到位、责任明确,既推动了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也促进了廉洁勤政、公正执法,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奠定了基础。
(三)严格执法程序,准确公正办案
(四)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规落实
我们把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规落实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实施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的基础上,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案件查处相结合,采取得力措施,加强了对违反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一是综合检查。成立专门组织,定期对行政许可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综合检查,督导落实情况。二是专项检查。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以及河道乱采乱挖违章建筑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全程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加大了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依法征收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论证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情况。四是督导执法。加大对执法人员和执法程序的检查督导力度,通过强有力的执法工作,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维护了我市水土资源安全,并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发挥了作用,有效地防止了新的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建立经常性的培训、考核机制。积极推行岗前培训制度和在岗定期培训制度。结合人员调整和换证,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学习法律、法规和水利业务知识,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水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为重点,明确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把执法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贯穿到水利行政许可、行政监察、行政处罚等各个环节,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