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局民政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新区民政局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区辖“两镇一办”、五个社区服务中心,即朱昌镇、金华镇和街道办事处,全区总人口近23万人,总面积198.47平方公里,辖33个村、17个居,社事局民政科3人,负责民政、民宗、老龄委等工作。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殡改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死亡403人,火化率达100%。入墓率达100%。
7、双拥工作:新区驻地部队有8家:省军区教导大队、武警伸总队二支队二大队五中队、武警市支队第四大队十三中队、公安消防支队、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武警支队三大队十一中队、武警水电院。两节慰问共发放资金14万元。组织辖区驻军、驻警官兵代表带双拥广场开展清明祭扫活动。4月份我区对辖区烈士墓进行了**底调查,经统计我区有3个烈属墓。
10、地名工作: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市地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全年共收到一家学校和两家企业的地名命名申请,和审批了地名、命名、更名申报,还对辖区街道地名进行了核对,创文期间,投2万余元对的道路牌进行维修维护工作。
15、临时困难救助:救助336人,救助资金7.126万元。
17、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1起。
三、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新区属于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存在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等实际情况,没有民政专门机构,民政工作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履行。由于社会事务局承担了其他建制区10个局的工作职能,存在人少事多、工作量大的实际困难,加上民政工作刚刚起步,各项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在工作中存在很多困难。
(二)对民政工作的监督、管理、服务、教育等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由于我区不是建制区,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中受到限制,需要市民政局给予协调帮助。比如:结婚、离婚手续的办理,民办非企业的审批,军转安置工作的开展等。
(四)由于我区特殊的体制和机构,各项工作在起步和磨合当中,希望市民政局对我区的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在业务上多给予关心指导,在制定工作目标的时候有所侧重,区别于其他建制区、县、市。
四、工作打算
1、继续完善城低保、农低保入户的调查审核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适合参加劳动的对象进行扶持,引导其自主创业及提供合适的就业指导。
2、严格控制骨灰小棺规范入公墓,加强对丧葬活动的全面管理,加强“殡葬新风进村(居)”活动宣传。
3、继续*基层,主动与群众联系,调查研究,将我区的困难户进行详细的排查,掌握其动向,建立与之相关的信息库,为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准备。
4、密切配合管委会,加强申报建立行政区的工作。
5、紧紧围绕《2011年民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完成民政各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心落实到群众中去。
6、力争成立新区民政局,增加编制,增加人员。
总之,2011年社会事务民政科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我局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以民为本的服务宗旨,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良好的工作作风来迎接新一年的民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