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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现状视察汇报

一、基本情况

通过视察,委员们一致认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建设局抓总牵头,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在拆迁难度大,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做了大量艰苦有效的工作,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安排周密。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建设部门从2012年就开始对城区19个棚户区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底,并在详细调查**底、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区上专门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交通、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在全区形成了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市、区新闻媒体、张贴公告、宣传车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了对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和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使大多数拆迁户都能够理解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确保了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是高点定位,措施得力。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做到了“四个相结合”,即把棚户区改造与推进城市发展和经济转型相结合,与促进居民就业和再就业相结合,与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相结合。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开发商建设、全社会参与”的棚户区改造指导方针,采取政府建设和商业性开发同时进行的办法,有力地促进了棚户区改造工作建设进程。

三是突出重点,政策到位。拆迁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建设部门紧紧围绕平安拆迁这一目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拆迁工作中的作用,*细致地做拆迁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规划、国土、房产、消防、电力等职能部门打破常规,特事特办,采取集中办理、现场办公等方式,积极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并通过制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措施,让利开发企业,力争使棚户区居民得到最大实惠,确保了拆迁工作较好地推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视察和听取汇报的情况来看,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整体上进展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一是拆迁难度不断加大,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由于土地出让价、商品房和二手房价格在不断上升,而现行补偿标准多年未变,且补偿方式单一,加之部分被拆迁户对《物权法》的理解有误区,寄希望于国家对拆迁条例的修改,存在着等靠、攀比、索要等心理,少数拆迁户对拆迁补偿标准要求过高,甚至高出正常市场价格的数倍,至今达不成拆迁协议,致使改造项目难以及时腾出建设用地,严重影响改造工作的进度。截止目前,一期工程确定的53幢54.706万平方米的建设任务至今才开工建设4幢,其余还在做前期准备,工作明显滞后。如不能按期完工,一方面会导致建设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将势必引发回迁安置群众上访和开发商与政府之间的经济纠纷,极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棚改工作的主要瓶颈。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省、市配套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付的,由于改造拆迁量大,影响了建设进程,致使省、市配套资金相应滞后不能及时到位,加之我区财政基本属于“吃饭财政”,融资困难,造成改造资金严重短缺,致使一些拆迁成本高、利润空间小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至今尚未启动。

三是拆迁安置给社会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棚户区住户居民绝大多数属下岗职工、农转非、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经济收入来源不稳定,货币补偿又由于住房面积小,领取的补偿金根本买不到适合的住房,加之物价快速上涨,许多被拆迁户在回迁前临时找出租房很困难,买合适的住房更困难,给社会建设、治安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压力,加大了社会管理成本和难度。

三、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建议

针对视察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委员们建议:

(一)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加大拆迁力度。拆迁工作作为棚户区改造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及时完善补偿政策,进一步优化拆迁工作环境,加快推进拆迁进程。一是规范拆迁程序,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国办发〔2012〕15号文件精神,建议政府按照货币和实物原地安置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拆迁补偿制度,在补偿标准上要充分考虑到物价、房价、土地出让价等综合价格因素的影响,适当调整补偿标准。同时,要坚持依法拆迁、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执行政策标准上,对所有拆迁户一视同仁,确保政府政策的透明度、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敢于动真碰硬。对提出无理要求、漫天要价、拆迁单位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拆迁户,该强制拆迁的,必须依法强制拆迁,以打开目前拆迁工作的被动局面。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各类媒体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推进城市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向群众说清说透政策,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推进城市化建设的积极性和执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自觉性,消除对征地拆迁的畏难情绪和抵触心理,使群众能够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