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议案提案情况报告
(四)明确职责,落实分工。一是明确了办理责任。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办理机制,并将每一件议案提案的具体承办人员、分管领导、办结日期等情况报局办公室备案。二是规范和公开了办理程序。让每一名承办人员都清楚承办工作的环节和要求,有效的提高了办理质量。三是注重了办理效果。对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各承办科室不仅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而且基本实现了“三个不通过”,即:答复不规范、不及时的不通过,问题没解决的不通过,确保了办理效果。
二、初步成效
通过扎实办理,认真答复,我局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具体表现在:
(一)初步实现“两个转变”,进一步提高了办理质量。一是实现了由政策解释式的书面答复向注重解决问题、促进工作转变;二是实现了由一般承办人员办理向领导亲自抓办理质量、抓办理效果转变。通过办理议案提案,建立起了一些有效的管理制度,储备了一些好的文化保护项目,进一步加强了对网吧等文化市场的管理,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办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有了新的加强。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以及《市人民政府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我局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确定了责任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并对议案提案的分办、承接、走访、答复、办复、复查等各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从而有效的规范了办理工作,避免了随意性,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锻炼了承办人员队伍。议案提案办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拥有一支政治可靠、素质优良、业务精的承办人员队伍,才能适应新形势,确保办理质量。为此,我们一方面注重和加强了对承办业务人员议案提案办理知识的培训,促其提高业务能力,另一方面,组织引导承办人员*一线,实地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各类议案提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在工作中不断得到了锻炼。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代表、委员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一些难度较大的问题,办理仍然不够积极、主动;个别答复文书不够规范。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从进一步提高承办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我局议案提案办理水平,促进全市文化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小康、和谐、魅力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