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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教育调查情况汇报

四、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建议

1、加大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儿童教育的氛围。残疾儿童少年能否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权状况的重要标志。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其未来综合素质、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和贡献能力,也决定了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残疾儿童教育的重要性、意义、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儿童、关心残疾儿童教育的氛围。要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发展残疾儿童教育中的职责,成立残疾儿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财政、编制、人社、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整合资源,规划建设以培智教育为主的特殊教育中心。探索各相关部门整合的特殊教育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开展医、教等多学科结合的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与服务的研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和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的建设,在设施设备配置、专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建设适应残疾儿童教育康复需求的保障体系。借全市优化教育资源调整的时机,通过置换地的方式把特殊教育学校迁址,以扩大办学规模解决校舍用房紧张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和规模,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要。

3、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制度。与教育局一起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对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实行回归主流教育,在普通中小学的正常班级里,招收少量(一般1—3名)的弱智学生或其他残疾的儿童随班学习。对无法到校有教育需求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有关政策,采取纳入特殊教育学校学籍,由特教学校派遣专职特教老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4、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和服务设施建设。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肥城市残疾人优惠扶持实施办法》(第52号市长令),在残疾人教育、就业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我市的残疾人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残疾人工作的服务范围越来越广、服务专业越来越精、业务量也越来越大,现有工作人员已经无法适应残疾人工作的需要,好多工作力不从心,急需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设立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市残联现有人员编制6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现实有在职工作人员6名,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3名、副科级干部1名、工勤人员1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6岁。建议设立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编制10人,统一招考工作人员,以便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更好的为残疾人服务,切实把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问题抓实抓好。同时,加快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将我市现有残疾人服务中心沿街楼置换,通过政府划拨土地或资源整合调整一处独立楼房院落,新建或改建一处综合性的服务中心,解决残疾人康复、聋儿语训、启智训练、就业、技能培训、文体活动等综合服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