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全年依法行政报告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服务科学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动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的完成。现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齐抓共管,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使依法行政理念真正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一把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和各职能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组织实施。年初对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排出计划,狠抓落实,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制工作“一把手”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职能部门牵头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并严格执行有关工作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实行了法制宣传工作责任制以及监督与激励机制,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有力地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法制宣传学习,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素质
我局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是出台《市民政局法制学习制度》,明确法制学习和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内容、时间等,初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制定《市民政局2012年度依法行政培训计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强化对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依法行政实务培训,积极采取专项培训、以会代训、个案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完善制度,积极推进民政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是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继续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界定行政许可、监管、强制、确认(登记)、征收、给付、裁决和其他行政行为,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合理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补充完善《市民政局工作规则》、《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使规则及具体标准》。
二是按照“便民高效、诚实守信”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我局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事项。
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审核。对规范性文件的制订,都要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
四是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主体合法、亮证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注重公平正义和执法效果,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听证、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五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重要事项议事规则,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我局建立了重要事项议事规则:《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市民政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政决策行为科学、民主、规范。我局对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讨论按照《市民政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具体规定执行。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年内无重大决策失误。
四、实施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一)做好重点监督工作。我局加大对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低保工作中做到“四严”、“四必须”、“四不原则”。“四严”就是严格程序,严格对象,严格纪律,严格把关;“四必须”就是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必须坚持动态管理,必须是家庭收入低于我市的低保标准,必须张榜公布;“四不原则”就是申请表填写不全不批,手续不全不批,有举报未查实不批,家庭收入、人员结构、保障标准有出入不批。在检查过程中,我局低保工作人员,多次挨家到户,通过邻里访问,入户调查,单位走访、派出所调户口等多种途径进行检查,同时对全市的所有低保档案,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进行了规范,做到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