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清剿火患工作汇报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根据《关于印发区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各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危化企业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中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区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卢洪波为组长、分管局长和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以及有关科室和街道安监所为成员的危化企业“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本次专项行动。并将文件下发到各科室和各安监所,具体安排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完善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使专项行动落整治到位。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我局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利用街道社区宣传窗、LED电子宣传牌等方式,宣传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工作中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全民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准入关。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也是我区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期,为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在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下,结合我区往年对烟花爆竹监管实际,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照发证条件,严格把关,逐一上门审查。发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一”,即发证前普遍对零售经营者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各零售点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增强了安全意识,核查了各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发证。
三、排查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得力
二是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的安全监管工作。在严格审核许可,严把准入口的基础上,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监管工作。胡余波副区长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条件,区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除夕夜全天、初一下午和晚上、其他时间每天一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经营和举报投诉,季节性零售结束后,区安监局又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回收和禁售情况进行了抽查。由于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做得扎实、责任落实、措施有力,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期间,未发生一起因经营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