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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创市级文明单位自查汇报

区物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自2012年以来,按照“严格执法树形象,搞好服务求发展”的总体思路,不断提高物价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了机关规范化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树立了物价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我局成立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局长李振江任组长,副局长卢玉洪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指派专人督办查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在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完善了各项制度,制定了实施方案及工作目标,并与各股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文明创建工作的认识,促进了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使全局上下形成了“人心顺和,作风严谨,人人尽责,创优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素质。

物价局是政府所属的行政部门,是以物价管理为职能,依法行使物价管理职能的行为主体。为提高全局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增强全体人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学习、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人员素质。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物价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组织全局人员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在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是组织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国家法律,保证在执法过程中公正、文明。

三是加强了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同时,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针对物价部门工作社会面广,经常外出执行检查任务等特点,制定了《物价局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物价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并建立实行了廉政建设反馈制度,定期向被检查单位发放《廉政执法监督反馈书》,由被检查单位及时反馈物价检查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情况,有效地防止了在物价检查工作中违规现象发生,进一步提高了物价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自觉性,达到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目的。

四是加强学习文明知识,提高干部职工个人文明程度。利用每周五学习日,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民文明手册》,学习文明礼仪基本知识;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学唱《文明在哪里》歌曲;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学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学习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争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好公民。同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文明怎么做”网上大讨论、“从我做起,走向文明”有奖征文、文明知识竞赛、征集机关精神、科室工作理念、个人格言,让职工参与到机关文化建设中来等系列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物价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有了根本的提高。多年来,在执法工作中没有发生一起诉讼案件,建立了一支勤政、廉洁、公平、文明的物价管理队伍。

三、以机关效能提升行动为载体,努力打造高效服务型机关。

为方便企业和群众,打造“环节最少、手续最简、速度最快、服务最优”的服务平台,局党组要求各业务股室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所有办事时限均在原来基础上缩短一半,并要求落实好“一审一议一核”审批制度,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对于手续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立即予以办理,严禁无故拖延和积压现象发生;对手续不完备的,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规定,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对未一次性告知的,由承办人上门为服务对象进行服务。为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我们还不断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根据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试行)》及上级有关优化发展环境的规定,我们先后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问人、问事、问责制度》、《机关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并通过在局机关设置投诉意见箱、在“**物价网站”上建立投诉台、公开机关效能投诉电话等形式,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通过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落实缩短办事时限的要求,干部职工面貌焕然一新,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呈现出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的良好局面,确保让来我局办事的企业和群众乘兴而来,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