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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报告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一)健全和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体制和机制。根据局领导班子的变化,对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重新调整。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广平任组长,主管副局长倪建平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各执法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执法队按照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都相应建立了由队领导亲自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并落实依法行政实施办法,按照执法队的内部建制和执法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使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人员、机构双落实。分管领导经常*各科室、执法队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执法队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充分发挥了领导机构的核心作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了《局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体目标:以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为依托,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着力破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监督检查和法制培训为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体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为重点,依法、正确、全面地履行各项执法职能,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能。将制度建设、案卷评查、执法监督等10项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机关科室和执法队的职能进行了分解,提出来具体要求,明确了目标,夯实了责任,力争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检查落实,同时考核奖惩,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法制机构建设。一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了《规范化执法队建设标准》,从政治合格、组织健全、业务过硬、执法规范、遵纪廉洁、仪容严整、秩序良好、保障有力八个方面,提出了40条规范化标准,90%以上的执法中队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大法制机构建设力度,新增加两名工作人员,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建立执法人员学法、业务培训制度。以建立“学习型”执法队伍为目标,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工作培训力度,汇编了《城市管理法规汇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件制度汇编》等实用资料,人手一册,使执法人员做到执法规范,程序到位,处罚得当。以建立“实战型”执法队伍为目的,定期举行案例分析会,以案说法,执法技能比武,提高了执法办案能力。三是开展执法队伍服务建设年活动。坚持把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语”,以民生作为城管工作的“主题”,通过加强培训、开展理论研讨、强化执法监督、评选优秀执法中大队和十佳队员、搞好对外宣传等措施,全面提升队伍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了亲民、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

(四)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省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办法》,坚持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决杜绝临时工、编外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省、市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要求,及时为新接收的陈仓大队和新进人员共计67名执法人员申请办理新执法证件,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权。

二、健全决策机制,推行政务公开。

(一)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在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党组研究重大事项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办法的精神,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组议事制度,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的成员、主要任务、召集程序、议事制度等进行了明确,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民主、科学决策。

(二)完善配套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注重建立与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新闻通气会制度,着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与广播电台联办《今日交通》栏目,与日报合办《文明执法和谐城管》专栏,确保新闻宣传主动、及时、准确、权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积极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考核制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通过政务首问责任制、门户网站、投诉举报中心、社会评议及行风热线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范围。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认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对城市管理工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及时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在网上公布,方便社会公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在机关办公楼和各综合执法队办公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信息栏,及时发布最新政务信息。由专门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归档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社会开放度、社会透明度、社会参与度、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