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能力有效监督工作报告
近年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财政部门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整体上看,监督的理论日趋完善,监督的制度逐步健全,监督的措施更加有力,监督的效果令人满意。但从党的作风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效果以及我们财政部门一些干部犯错误的教训来看,财政部门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还存在着工作不重视,监督机制不健全,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致使不正之风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腐败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一是监督意识比较薄弱。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从维护党规党纪和党的事业的高度,不能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的战斗力的高度来看待党内监督。一是不敢监督。下级对上级不敢监督,怕打击报复,怕“穿小鞋”;上级对下级也不敢认真监督,有的领导碰见矛盾“绕着走”,怕得罪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怕伤了情面,不好相处,即使交心,也只是轻描淡写。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更难,如果得不到理解,就有“不尊重”、“争权”之嫌,担心影响关系,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二是不要监督。一些人认为,机关党员干部素质比较高,可以自己教育约束自己,不需要别人监督。还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甚至对监督有一种逆反心理,把别人的监督看作是“紧箍咒”,是有意找岔子。认为谁监督自己就是谁跟自己过不去。有的认为强调监督会妨碍财政工作,影响正常的财政收入,把敢于批评监督的同志视为“异己”。三是不懂监督。目前,财政部门新党员、新干部比较多,大都缺乏党内生活的锻炼。他们中有的人入党了,提干了,就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自我监督的意识削弱了。有的只知道自己应该接受监督,不知道自己还有在党内监督中发挥作用的义务,更不知道如何发挥作用;有的则认为“有纪检部门就够了,无须其他监督”等等。
二是监督渠道不畅。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些领导干部总是借口工作忙、事情多,不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坚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一些支部负责人又怕影响领导同志工作,不及时、主动地通知领导干部过组织生活。二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虽然大多数单位能够按时召开,但会前不能广泛征求意见,既便做了一些征求意见的工作,但很难听到比较尖锐的“原汁原味”的批评意见。从我们了解的情况分析,目前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存在"四多四少",即讲理论、讲政策的多,摆问题、谈不足的少;议论社会问题、议论别人多,分析本部门问题、自我批评少;讲现象、讲套话、讲好话的多,讲实质、讲原则、讲真话的少;总结工作、评功摆好的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的少。虽然去年的先进性教育为开发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但应付思想、图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包括检举揭发的问题,往往不能从正常渠道听到,而是常常与道听途说甚至流言蜚语夹杂在一起,而从正常渠道反映上来的又多是一些匿名的、只言片语的举报,很难弄清事实,判断是非。四是一些单位政务不公开,群众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的问题不知情而无法监督。由于普通党员群众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重大决策缺乏参与了解,特别是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将一些本该公开的公务活动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不让群众知道,使普通党员群众想监督却因不了解情况而无从监督。
三是监督机制乏力。近年来,财政部门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财政干部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里面的原因虽然很多,但主要原因还是监督乏力,机制不健全。首先是监督的体制还不够完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财政审计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没有形成合力,出现监督的“盲区”和“盲点”。其次,监督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很好的得到保护,特别是群众监督、党内监督中,一些监督者常常受到排挤、打击报复,甚至人身伤害,使一些监督者丧失信心,不敢不愿监督。第三,监督的法规、制度不健全,守则多、罚则少,缺乏可操作性。如“不准”、“严禁”之类的条文很多,而违反了怎么办很少有明确具体的规定,缺乏约束力,至于监督者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监督无效怎么办、不认真监督又当如何等,缺乏明确规定,监督随意性大。第四,监督出现断层,在现有财政体制下,同级监督因受制于人或身不由己往往形同虚设,难以发挥作用,而上级监督又“山高皇帝远”,使监督出现断层,而这个断层中的被监督者,又起决策、表率等关键性的作用,直接影响财政部门的党内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