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委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五要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把制度建设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各个方面,坚持改革创新,认真做好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配套和清理工作,提高制度操作性。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建立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机制,完善制度执行监督、保障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领导干部要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
(三)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区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丰富廉政文化示范点内涵,扩大廉政文化建设影响力和渗透力,*开展以反腐倡廉成果展、廉政文艺节目汇演、“翰墨颂清廉”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大赛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为主要内容的“弘扬井冈精神,树立清风正气”主题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社会氛围。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职责、细化方案、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把《廉政准则》作为约束干部行为的制度红线,把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具体指标,对违反者严肃问责、处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以及作风方面等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发挥表率作用,切实负起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作学习《廉政准则》的表率、落实《廉政准则》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着力强化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合同履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围标串标、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问题。建立健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监督机制,完善对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加强对项目推进、“两区”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继续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向区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党政正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念,自觉做到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同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区委、区政府的权威。
(五)着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切实加强基层纪检信访网络建设,鼓励网上举报,不断拓展社情民意表达诉求渠道。坚持纪委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扎实开展党政干部下访活动,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严格落实纪检信访工作责任,努力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查办工程项目建设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力度,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办案合力。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健全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改进办案方式,创新办案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完善查案“双报告”制度,发挥查处案件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