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单位疾病防治计划”医院工作计划
一.加强归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转诊到位率和疫情报告质量。
辖区各级医院建立肺结核报告转诊工作组织体系和制度,确定主管部门、主管人,做到疫情卡与登记本符合率达100%。
1.进一步加强区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网络体系,加大管理和督察工作的力度,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报疫管理工作者、临床医师、放射医师的培训,提高医务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责任心。
2.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生、放射科诊断人员、社区站的全科医生及社会办医的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肺结核患者、疑似患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3.辖区各级医院要设立疫情报告登记汇总本,放射科、内科门诊、内科病房、检验科设立疫情登记本,放射科设立门诊和住院病人“线诊断登记本”,内科门诊设立包括“初步诊断/印象”项的“门诊病人就诊登记本”。药房设立抗结核药品登记本。门诊医生要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向患者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做好患者的健康教育工作。
4.区结核病防治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各级医院的协调,搞好服务和培训,加大督导工作的力度和频率,采取月督导与季度督导相结合的方法,且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25%。完善疫情报告及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工作,做好病人追踪工作,提高病人追踪率和追踪到位率,确保辖区各级医院转诊到位率达到85%以上。
二.认真落实新指南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肺结核病人的管理,提高督导化疗质量。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搞好与市结控中心的业务配合与沟通,认真落实dots治疗管理策略,提高dots质量,探索因地制宜的治疗管理模式,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全面推行双向转诊工作,明确职责和分工,做好与海河医院确诊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和追踪管理工作,完善区肺结核病人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治疗管理工作,加强与市所门诊部的沟通,设专人负责结核病纳入社区管理工作,完成社区18项考核中结核病防治的督导管理。
三、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准确,提高质量
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规范资料,使结核病防治资料档案化、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结核病管理的运行质量。登记本填写项目规范:初诊病人登记本、结核病人登记本与实验室登记本各项填写均相符。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加强网络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网报资料与“三本”、疫情本和病例项目一致性。
四、健康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全民对结防知识的知晓率
开展以“遏制节结核、健康和谐”为主题的结核病知识宣传活动。把重点放在学校和社区,进一步提高学校和社区健康促进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结核病相关知识的普及,使健康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切实提高全民对结防知识的知晓率。
加强培训工作,针对新指南的推行,加强结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学习,请有关专家对专业机构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开展对社区站全科医师地培训工作。从而提高结核病人纳入社区的管理质量。
五、提高卡介苗接种工作质量,搞好健康人群的普查工作
做好区产院新生儿卡介苗接种率的监测工作,接种率达100%,十二周阳转率达98%,新生儿来院复查率达90%。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加大结核病的宣传和普查力度,加大对大中专在校学生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提高体检的质量,做好结核病的筛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