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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民生工程安排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全面启动通乡油(水泥)路建设,提升县乡公路的技术等级;继续对新农村村庄整治示范点改路资料进行补助。*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 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 府字〔 〕12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市政府决定在连续两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 年继续精心实施民生工程。为此,今年全市财政布置3亿元,着重围绕八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

一、努力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

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4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农林水事业人员、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军人在内的各类事业人员统一纳入失业登记范围,享受相关的就业扶持政策。

2.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1万人。

3.加强就业培训。布置982万元。其中772万元用于省内工业园区新招工免费培训13900人。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复员退伍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1.1万人,其中守业培训0.1万人。

4.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完成小额担保贷款1.13亿元。其中0.68亿元用于支持个人守业,0.45亿元用于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个人守业担保贷款,适当提高限额、延长年限。

5.协助残疾人就业。免费培训600名残疾人。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6%

二、继续完善社会保证体系

6.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从 年 月 日起,全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加140元。

8.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平安试点。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被征地农民参与养老安全的人数达到0.15万人。

9.提高失业平安统筹水平。参与失业安全的人数达到8.1万人。

三、不时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10.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规范。财政增加布置417万元。由55元提高到65元。财政增加布置548万元,将乡村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增加15元,乡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由140元提高到155元。

12.完善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制度和提高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老职工救济金水平。对因国企改制。其补办伤残津贴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纳入统筹地区社会平安经办机构管理;适当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待遇;精简下放老职工救济金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3.提高局部困难企事业退休职工生活补助规范。

14.提高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规范。财政安排资金70万元。

15.完善城乡临时救助。财政布置110万元。

16.改善孤残儿童、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条件。新建1个市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中心。

17.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符合国家农村局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条件并经确认的扶助对象约934人,每年发给720元奖励扶持金。

18.建立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抚慰金和去世特困群众遗体火化免费制度。财政安排资金20万元。抚慰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家属;财政布置26万元,对去世的特困群众遗体免费火化。

19.增加企业军转干部和局部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按每人每月30元增加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人员生活补助(已于 年 月 日开始执行)提高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规范;增加1953年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20.建立居委会和“三院”工作人员补贴制度。对居委会工作人员给予工作补贴;财政布置40万元,对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三院”中不属于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人员给予工作补贴。对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无正式编制且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时间较长,没有参与养老安全的达到退休年龄并退离后,由财政发放一定的退休补助,参与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平安由个人承担的缴费,全部由财政负担;财政增加安排离任老村支书、村主任生活补贴40万元。

四、大力加强医疗保证和食品药品平安

22.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覆盖范围。参保职工达到10万人。

23.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平安制度建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平安覆盖率坚持100%并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平安范围。基金使用率达到90%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平安市级统筹。

24.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全市人均筹资规范100元。农民参与合作医疗人数为65万人,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参合农民住院一次报账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