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的工作打算”政府工作计划
(二)建设“平安城市”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治安防范的长效机制,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营造稳定、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刑事犯罪和社会美好现象,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开展打黑除恶活动。对具有黑社会性质案件坚持高压态势。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活动,努力促进公平交易。提升警力装备水平,提高技术防范手段,降低发案率,提高破案率和结案率。
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营造稳定的民主法治环境。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进政府工作的法治化,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扩大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和参与度,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疏通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社会管理的渠道。加强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处置群众呼声高的热点、难点问题。
加大平安防范体系建设投入,营造平安的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统一的指挥系统。加强公共平安宣传教育。做好气象、地震、疫情等公共平安监测预报工作;加强对煤矿、交通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以及医院、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平安整治;强化消防监督管理,加强冬春季节和重大节日期间的防火,开展对重点隐患场所的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全面提高平安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平安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止发生重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建设“信用城市”
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软环境的行为,改善以信用建设为重点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塑造信用主体,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年,初步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化,建设诚信主体。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信用平台。继续完善市长公开电话料理机制,建设效能、透明、法治和服务政府。提高企业信用等级,构建企业信用平台,建立新型银企关系。推进公民信用体系的研究与试点,建立跨行业、覆盖全市、信息共享的个人信用信息网络。
完善行政顺序法规制度。加快信用征集和信息披露立法进程,健全运行机制。建立科学的政策制定机制、公共权力运行机制、健全的责任机制。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诚信教育,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道德规范和信用准则。
发展人才、金融、科技、物流等市场中介组织。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同业信用自律系统和以信用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服务系统,发展信用服务。培育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咨询为主体的各类信用中介服务机构。重点组建咨询、谋划类公司。实现信用信息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