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牌管理工作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未经批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1万元罚款;
(二)未经批准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户外广告或者在电线杆、树木、居住楼道上涂写、刻画户外广告的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并可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户外广告及其设施破损、脱色、字体完整。并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一)未经批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1万元罚款;
(二)未经批准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张贴、悬挂户外广告或者在电线杆、树木、居住楼道上涂写、刻画户外广告的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并可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户外广告及其设施破损、脱色、字体完整。并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