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无证行医工作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三)突出重点。
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各相关部门在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市直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保证不走过场。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置。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加强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好案件移送的同时,有关行政部门还要将发现的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维护主义和部门维护主义的乡镇和单位领导,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置,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料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需要移送的案件,要做好部门间移送工作,特别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决不能以罚代刑。各有关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和结案之后,要及时向当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案件情况。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标本兼治。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与建设并举。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把关,依照我市卫生发展规划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市要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建立健全综合执法组织机构,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日常监管。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六)加强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维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为了动员全社会参与整顿工作,所有医疗机构将张贴省卫生厅印制的公告,市将设立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向全社会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要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