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国企改革的工作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并指导企业制定企业改制计划,依法落实好金融债务,妥善安排好职工。无资产或资不抵债的企业原则上采取依法破产的方式进行改制,改制计划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步伐,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 次常委会会议精神。根据市委第 次和 次书记议事会议要求,借全省国企改革东风,全面推进我市国企改革,全力破解国企改革中存在遗留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突出重点,市深化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统一政策。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统一政策,就是坚持政策的统一性和连贯性,既要与 年全市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相连贯,防止改制反复,又要与国家和省里国企改革的现行政策相衔接,操作上合法合规;突出重点,就是结合我市实际,把改制的重点主要放在完善改革,妥善处置解决有关问题上来;分类指导,就是对尚未改制的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制定既符合企业自身实际又切实可行的改制计划,不搞一刀切;全面推进,就是将我市国企改革工作从工业企业向商贸流通等其它领域企业全面推进,从市直国有企业向县(市、区)国有企业全面推进,确保依照省里的要求和时间全面完成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筹措改制资金
要协调银行,筹措资金是顺利推进改革的重要保证。各部门要将所属企业可变现的土地、房屋等资产理清楚。对于权证抵押的土地。收回抵押权证;对于有债务纠纷的资产,要通过法律顺序解决纠纷;对于有企业自管公房的土地,要通过棚户区改造,尽快置换土地。通过产权交易和土地收储等办法,将企业有效资产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变现。土地及其它资产变现收益统一进入市改制专户。改制专户资金由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各系统所属企业资产变现收入,原则上单独列帐,首先用于本企业改制,多余局部用于系统内调剂或市直总体平衡。各企业改制费用支出统一由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财政复核,由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拨付。
(二)解决完善有关问题
3.解决企业档案移交及企业人员社会化和属地化管理问题。企业改制后。完善社区组织,切实承担起原企业负责的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团组织;档案资料由企业依照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自行整理后,职职工档案移交市劳动就业局管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市社保局管理,企业文书、财务及技术档案,移交市档案局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档案管理费用从企业资产变现收入中列支,实行专户管理,逐年按实际支出拨付。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4.解决企业生活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问题。改制企业职工生活区的水、电、气、下水道、车棚、公厕、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纳入乡村管理体系。并搞好维护、建设和改造,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发挥。改制企业原用于社区管理的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原则上一并移交当地政府,实行政府所有、街道管理、社区使用。
(三)完成已启动但尚未完成改制企业的改制
资产未过户的要尽快过户,破产顺序未终结的要尽快终结。新企业未注册的要尽快注册,职工未置换身份的要尽快置换身份。有关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人员和责任,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争取明年3月底前完成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