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安事业发展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有效维护 的社会和谐稳定,为振兴 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明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贯彻市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 经济发展、保证人民安居乐业、构建和谐 为目标。
二、工作目标
1境内外敌对组织、敌对分子以及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形成平安的执政环境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位居同行业前列。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扰乱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能力明显增强,市场经济秩序呈良性运行态势。
3社会治安秩序平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时完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不时提高,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人民群众的平安感明显增强,治安环境达到人民满意。
4边境沿线管理秩序良好。边境一线控制严密,走私、偷渡、贩毒等恶性跨国犯罪案件逐年下降,边境治安管理水平明显增强,最终实现零发案。
5有力遏制和有效处置有影响的群死群伤重特大平安生产、交通、消防事故和公共平安突发事件。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6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破坏森林植被、水土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达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的目标。
7无破坏、盗窃、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群众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8公安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侦查权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权力得到充分保证。
三、具体任务
1刑事案件不高于上年度的增长幅度;90%以上的村(社区)和95%以上的内部单位终年不发生刑事案件;盗窃、抢夺等多发性、可防性案件发案率低于全省水平。
2对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公安部、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破案率达100%重特大案件破案率要提高到80%以上。并力争全破,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及恶势力得到及时发现和铲除。
3对境内外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渗透势力的颠覆破坏活动打击及时有力。对法轮功分子破坏案件破案率达90%以上。
4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与管理。
5取缔和打击**嫖娼、聚众赌博、制贩传达**物品、拐卖儿童、私种吸食制贩毒品、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等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
6加强消防监督和交通管理。维护公共平安。
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对农村、公共复杂场所、厂企周边、铁路沿线、交通要道、车站渡口、暂住人口聚居区、集贸市场、学校周边、旅游景点、医疗机构周边等地区和部位存在突出治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8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9维持市委、市政府机关的上访秩序。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置。
10加强平安防范和技术防范。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防范网络和治安控制体系,形成街道防范网络化、小区防范物业化、要害部位防范科技化、单位防范责任化、农村防范群众化、市场防范保安化的工作格局。
11加强治安管理。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违禁物品、**物品,以及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治安秩序;违反危险物品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由此引发的重特大案件和事故处于全省较低水平。
12加强对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保外就医和看守所羁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改造。无超期羁押案件。
1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4采取公开和隐蔽相结合的方式。防止发生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治安案件和群体闹事事件。
15加强对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
16不发生在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集团犯罪案件。
17不发生因失职渎职在市以上范围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交通平安事故等群死群伤恶性治安案件。
18不发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平安捍卫工作重大事故。
19不发生造成巨额资财损失的恶性刑事案件。
20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公安队伍不发生在全省、全国有恶劣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公安部门在外地行风评议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位次提升,公安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下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