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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就业家庭就业帮助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完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就业服务,以协助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为目的切实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的各项工作。

二、援助对象

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全市城镇非农业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中的人员。

三、目标任务

解决失业3个月以上的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问题; 年 月底前, 年 月底前。实现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

四、援助方式

要全面制定就业援助计划,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总责、包到户。落实包保责任制。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就业援助计划,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包到街道进行援助,通过落实人员、落实援助资金、落实援助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人员全部就业。

五、援助内容

(一)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依托。围绕社区岗位开发进行就业援助;

(二)以守业项目建设为依托。围绕项目推介服务进行就业援助;

(三)以再就业政策落实为依托。围绕小老板、小企业培树进行就业援助;

(四)以社保补贴发放、社保关系接续为依托。围绕自谋职业进行就业援助;

(五)以公益性岗位开发为依托。围绕社区服务进行就业援助。

六、援助措施

根据援助方式和内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把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做为工作重点来抓。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全面开展就业援助的各项工作。

(一)开展调查统计。切实开展全市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证机构的作用,*社区和居民家中,对零就业家庭的户数、人数、月收入、生活来源、就业愿望、劳动技能等情况进行统计,全面掌握零就业家庭的基本情况,并实行申报认定制度,建立零就业家庭基础档案,为开展就业援助奠定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找准援助工作的切入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要根据零就业家庭数量,结合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实际情况,落实包保责任制,采取一对一帮扶、结对子服务的方式,为零就业家庭提供即时服务,为零就业家庭人员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 街道零就业家庭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计生局、市文体局、市科技局、市广电局、市民族宗教局、市经济局、商务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包保; 街道零就业家庭由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局、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包保;东三街道零就业家庭由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负责包保; 街道零就业家庭由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总工会包保; 街道零就业家庭由市环保局包保; 街道零就业家庭由市交通局包保。

(四)落实扶持政策。要切实加大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工作的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宣传各项扶持政策,使零就业家庭中的下岗失业人员都能及时了解政策,及时享受政策。同时,切实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服务工作,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失业登记、再就业优惠证》操持、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守业项目推介、劳务输出等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人员及时就业。

(五)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切实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乡镇街道和部门,检查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实行半月一统计,一月一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完成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