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筑节能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促进我市建设事业走上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实现城乡建设方式的根本转变,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
二、任务目标
(一) 年。建立建筑节能材料备案制度、建筑能耗标识制度等激励约束机制,使建筑节能工作有法可依、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同时培养一批建筑节能科研和应用人才队伍,建成一批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整体上达到全面实施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
(二)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三)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年。市要完成应改造面积的15%以上。建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
(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建立利用太阳能。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率达20%以上。
(五)大力促进新型墙材推广应用。 年。全市基本上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
三、实施的重点领域
(一)新建建筑
对各类公共建筑从规划报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施工、材料检测、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监管。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以政府投资新建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
(二)既有建筑
完善以政策导向和市场化手段相结合的节能改造机制,建立健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体系和建筑能耗统计体系。建立建筑能耗定额制度,重点开展大型办公、商业等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每年要完成应改造面积的10%以上。
(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重点开发适应建筑要求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完善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技术。解决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设计、安装;开发太阳能,地源热泵技术与设备;开发太阳能光电系统;加大应用力度推进太阳能建筑技术的发展。逐步推进公共建筑如学校、医院、酒店、集体宿舍等和12层以下居住建筑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光电照明技术,如使用太阳能路灯、广告灯箱及城市景观照明用灯等。农村积极推广太阳能技术以及沼气、秸秆制气等生物质能技术。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应采用可再生能源的节能措施。
(四)电厂余热和城市污水。
城市污水,利用热泵技术将低温热源(电厂余热。工业废水)中的低品位热能提取,并转换为高品位热能。
(五)地下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
用于发电和城市供热,通过地下煤层气开发及地下采空区、废弃矿井和井下**抽放。可以减少煤炭的消耗。
(六)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继续征收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贯彻执行《 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37号令)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保证墙改工作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墙改基金对建筑节能科研、技术、产品、试点示范的扶持作用。
(七)抓好城市照明节能工作
加快节能灯具的改造工作,积极推广绿色照明。尽快完成节能型的城市照明系统。
(八)抓好供热体制的改革
并同步建立个人热费帐户。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推动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北方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北方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省实施细则》《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省实施细则》和《延边州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构建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
1加大对建筑节能有关政策和技术研究的资金支持。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科技管理等部门。加大对建筑节能的科技投入。对现有成熟技术、产品、材料进行整合研究,加快节能技术的成果转化。注重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发,提升节能技术水平和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