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防火墙工作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 年上半年要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全面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并做到月有进度报告、年有总结报告。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整体推进。
(四)落实责任。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乡镇和单位要蹲点帮扶,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绩效考核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五)考核验收。县政府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验收内容之中,形成长效的考评机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情况,由县政府组织考核验收;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组织逐级考核。县政府对各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并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