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创建平安单位活动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平安创建的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创建“平安单位”重大意义的认识上来,统一到创建“平安单位”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上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诣社会新形势的需要,围绕创建工作的中心,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提高。要立足民政部门工作实际,全面做好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优抚等工作,积极投身平安单位创建,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民政职责,确保平安单位创建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组织领导
县民政局成立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民政部门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践“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通过平安单位创建,要达到以下目标:
1、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案件评查优秀率为以上,合格率为,杜绝瑕疵案件;
2、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政策符合率达;
3、城乡低保、五保、优待抚恤信访数量明显下降,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民政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得到提升;
4、基层民主与法制得到进一步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5、建立起严格、规范的管理机制,行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办公信息化水平显著增强。
6、民政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职业道德创建和廉洁自律工作明显加强,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
7、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信任度明显增强,对民政部门工作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8、单位干部职工安全和治安防范能力提高,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无盗窃、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1、组织动员。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厌战和松懈情绪,振奋精神,从实际出发,构建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标准,逐级落实责任。对开展创建工作可能遇到的情况要进行调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全面创建。创建活动全面启动。要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计划和部署积极稳步地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各地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县民政局拟在 月份选择1至个股室和单位进行督查创建工作,及时总结经月中旬要对创建“平安单位”活动进行自检。在自检的基础上,要积极迎接县创建“平安单位”领导小组、县民政局创建“平安单位”领导小组及当地创建“平安单位”领导小组的检查考评,并落实奖惩措施。
五、具体措施
全面发挥民政工作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切实保护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群众的法制观念。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多渠道处理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排的做法,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重点案件建立台帐,进行登记、分析,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强化初信初访,健全首问负责制和信访档案制,继续推行接待工作经常化、接待人员专业化、接待管理动态化、接待服务人文化的信访接待机制,并开展好局领导接访日制度,杜绝因处理不及时、处理不公正而引发上访问题。落实执政为民的要求,通过引导和疏通,及时有效地化解争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面加强规范化行政管理。*开展政风建设和政务公开制度,依法保护各类民政对象合法权益,切实贯彻执政为民的具体规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完成。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开展,努力树立高效、廉洁、文明的政府形象,提升社会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
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做到程序公正、形象公正,实现群众公信。建立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中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机制的行政管理体系。大力加强信息化工作,实现民政部门工作的科学化管理,不断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