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党员先进教学工作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2、强化督促指导,加强调度。督导组要*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总结推广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搞好把关定向;全面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助手。要紧紧依靠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同时要坚持原则,大胆负责,真正肩负起沟通信息、上传下达、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具体指导、检查评估的重任。各单位对县委派出的督导组,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为督导组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3、加强分类指导,探索创新。各单位、不同层次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工作基础、队伍构成和思想状况千差万别,必须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要针对党员思想觉悟、政治素质、文化水平、接受能力等不同特点,在坚持中央和县委的前提下,鼓励从实际出发,多做一些“自选动作”,形成自己的特色。第二批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既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又要把探索创新贯彻穿于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
4、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查找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组织已取得联系的党员参加教育活动。在乡内流动的党员一般应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在乡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成建制外出或人员相对集中外出的,由流出地负责建立党组织,组织开展教育活动;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一般应在聘用、借用单位参加教育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仍尚未转移组织关系,而且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党组织,在居住地党组织参加教育活动,暂时无法转移的,回原单位参加教育。
5、严格掌握政策,把好正确方向。要坚持以正面教育、党员的自我教育为主。要发扬党内民主,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群众运动,也不搞人人过关,注意有序引导群众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稳妥地处置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严格标准,实事求是,把握好政策界限。要审慎防止借机整人、借故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现象的发生。
6、要妥善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的党员组织处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有关签复意见,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帮助和组织处理工作;妥善处理极少数党员信仰宗教的问题;正确对待和处理好少数党员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问题。
7、要抓好典型。各单位、各部门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大力推荐挖掘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要树立一批、表彰一批,用要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弘扬学先进、赶先进的好风气。
8、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做好结合文章,促进各项工作。要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契机。正确处理工学关系,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开展;通过抓好本职工作,促进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衡量教育活动的成效。
各单位,要根据上述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阶段的工作安排,基层单位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工作实际,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既要保证学习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又要防止影响生产和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