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加快依法行政发展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政府职能
1、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市、区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各项措施和市政府《关于促进当前经济发展的30条措施》,依法解决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难点问题,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责任部门:发改委
2、继续实施社会保障和扶贫助困十大项目,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责任部门: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加强环境保护,实施节能减排工程,实现年度节能减排目标。
责任部门:环保局
4、启动市容环境管理年活动,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着力提高公共环境管理能力。
责任部门: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5、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
责任部门:体育局
6、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企业发展和风险防控规定》,加强对政府性投融资企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责任部门:国资委
7、完善房地产、食品、药品等市场监管制度。
责任部门:房地产管理局卫生局
工商分局
8、严格土地管理,无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责任部门:规划局
9、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价格法》依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当前经济发展30条措施》,开展收费专项检查。严禁行政事业性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设置前置条件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责任部门: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
二、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0、坚持新闻发布会、公众恳谈会、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责任部门:政府办研究室
11、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评估和政府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责任部门:政府办法制办
1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部门:监察局
13、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责任部门:政府办
三、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14、认真落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制定程序,依法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责任部门:法制办
15、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经法制机构审核把关,重大问题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确保抽象行为制定程序合法规范。
责任部门:法制办
16、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改、废止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公布,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合法、及时、有效的制度保障。
责任部门:法制办
17、认真研究立法草案,并按要求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由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责任部门:法制办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系
18、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强化现场审批和联合审批。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19、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的实施意见》,完善联审部门服务,重大投资项目协调机制,深化告知承诺,照后服务等工作举措,提升网上综合服务能力。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完善公共服务窗口的服务方式,简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责任部门:监察局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2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协同办公系统。
责任部门:政府办科信委
22、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完成本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实现机构编制职责法定化,理顺部门关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构建高效、快捷的行政管理体制。
责任部门:编办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3、根据职权法定的原则,机构改革后,职能重新调整,全区各部门的行政权力要进行重新梳理、界定,要继续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责任部门: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科信委
24、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执法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或本市规定。
责任部门:法制办
25、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凡以政府名义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