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环境整治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城镇卫生容貌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县委十届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城镇卫生容貌治理为重点,以优化城镇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工业立县”、“环境立县”建设步伐,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根本目的,全民动员,广泛参与,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镇环境脏、乱、差现象,努力打造一个整洁、文明、优美、舒适的绿色桓台,促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治理目标任务
城镇卫生容貌综合治理整体目标是:年以治脏治乱为重点,尽快解决环境卫生状况差的问题。集中清理城镇积存垃圾、乱贴乱画乱挂;拆除违章建筑和城镇主次干道两侧实体围墙;加强对户外广告、占道经营、交通秩序、建筑扬尘、居民小区和集贸市场等方面的治理;完成绿色通道和灯亮工程规划设计,抓好东岳路、兴桓路、中心大街“灯亮工程”和沿路建筑整装美容工作;搞好两条绿色通道的拆迁和地形整理,为年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打好基础。
年以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实施“绿色屏障、绿色家园、绿色长廊”工程。完成路、路、大寨沟沿路绿化美化及景观设计;完成城镇主要干道两侧光缆、电缆的下埋任务及人行道铺装、建筑物整容工作;突击解决好各小区卫生脏、乱、差问题;全面实施“灯亮工程”,搞好夜景规划设计,提高亮灯率,城镇占用绿地的大型广告原则全部拆除,有条件的单位通过规划可选择有利位置设置大型电子屏幕广告或霓虹灯广告,使我县的夜景更亮更美。
年以巩固提高、规范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大旧城改造力度,提升我县整体形象,形成长效管理的运行机制。
城镇卫生容貌综合治理的重点是城镇范围内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及各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问题。突出抓好城镇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集贸市场、环境保护、交通秩序、单位门内达标等卫生容貌的治理任务。彻底解决垃圾乱堆乱倒、污水乱排乱放、摊点乱摆乱设、建筑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标语乱扯乱挂、广告乱发乱撒、乱涂乱画以及食品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三、整治责任分工及标准
为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部门管理职能,分设综合管理、综合治理、市容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环保管理七个管理组,各管理组具体职责是:(一)综合管理组(县文明办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牵头召开有关协调组会议,研究、协商有关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全县城乡卫生容貌工作,搞好总结、评比表彰工作,搞好舆论宣传引导与监督工作。
(二)综合治理(县综合执法管理局为责任单位)
1、拆除城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拆除城镇道路树木、线杆、围墙、站牌、电话亭、交通护栏等处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建筑风格的各类广告;清理商业店铺的门头招牌,大型超市、商店、娱乐场所等可以设一主一副,其他商店店铺只准设一处,其余的一律拆除;清理沿街店铺门、窗上的图文广告及店铺门前摆放的各类广告牌匾,清理城镇主次干道两侧的乱写乱画、乱贴乱挂野广告。过街横幅除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其余由综合执法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悬挂,否则一律不准悬挂。
2、城镇中心大街、建设街、卫生街、公园路、国道城镇段、公安街、一律取消店外经营和店外加工制作,严禁乱摆摊点、乱搭乱建和占道经营。
3、严禁随意在临街建筑物上开门、开窗及乱搭乱建,城镇沿路设置的报刊亭、个体电话亭、彩票亭,按规划要求, 年 月份以后逐步迁入店内经营。
4、沿街各单位建筑施工要按规划设置标准围墙,严禁施工材料挤占道路和随意挖掘破坏道路。
5、对城镇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果皮、纸、口香糖,践踏绿地,攀折树木等不文明行为,由综合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6、国道以禁止店外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设摊点,卫生全日保洁,垃圾清运及时,主次干道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镇负责治理)。
7、开发区内各主次干道两侧清除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取缔店外经营,杜绝污水乱排乱放,区内卫生早晚两扫,全日保洁(由开发区负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