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发展工作安排”政府工作计划
五是严格限时办结制。对需要办理的事项要马上办、限时办、热心办、办得好。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结,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要明确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布。
六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系会议、干部监督电子信箱的作风,严格监督机关效能建设。同时,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监督制度,保证机关效能建设的*扎实进行。
七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制。在坚持“五制”:参评单位“全员制”、评议代表“轮换制”、优秀单位“免排制”、后进单位“诫勉制”、评议结果运用“多元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三全”:全年评议、全程公开、全部反映群众意见,使民主评议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八是坚持“四个一”制度。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基层调研,发放征求意见卡,直接倾听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一个季度走访一次部风监督员,当面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一个月组织一次明察暗访,*探查真实情况;一个季度通报一次各科室行政效能建设情况。九是实行“一次查实下岗制”。对违反“六条禁令”、“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凡有群众投诉,一经查实,情节较轻的,发机关效能告诫通知书,予以警戒,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情况较重的,通报批评,停职下岗;情节严重的,在实行停职下岗的基础上,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追究相关科长、主任的责任。
(三)严格搞好廉洁自律,创建廉洁型机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组工人事干部行为规范》和去年中央召开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狠刹领导干部送钱收钱、跑官要官、参与赌博、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五股歪风”的基础上,认真搞好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严格实行“十不准”,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创建优质高效型服务型机关”活动,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1、不准索要基层钱物;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
3、不准接受基层馈赠的礼品、信用卡、有价证券和其它支付凭证;
4、不准到基层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准利用职务和职权上的影响,为亲友、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
6、不准以任何理由对设卡、刁难、推诿扯皮;
7、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不准搞迎来送往,兴师动众,不准要求无关领导和人员陪同和汇报;
8、中午不准喝酒,除正常接待外,一律不准用公款到酒店、饭店就餐;不准到经营性娱乐场所从事高消费娱乐活动;
9、在公务活动中,不准以权谋私、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搞个人赢利活动;
10、不准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不准违反规定跨地区、跨部门组织出国(境)旅游。
三、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动员。从月日起至月日结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31日前报县效能建设联系会议办公室。各单位要将学习、教育、动员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市委“”、“”大会精神、县委“”大会精神。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营造人人讲效能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组工干部开展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增强效率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求实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全面推行机关效能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搞好“六项整治”,严格自查自纠。从月日起至月日结束。根据六项“整治”内容,紧密结合先教活动分析评议、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自身找、群众提,认真进行查找。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尤其要注重解决影响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涉及效能方面的问题。组织全体人员对照六项“整治”内容,认真进行讨论,逐项进行查纠。对查纠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排队,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纠正到位。并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拿出过硬措施,认真整改。查纠整改情况于月日前报县效能建设联系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