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3.疏散转移现场人员: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现场人员至安全地带或紧急避难所。
4.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二次事故。
(四)协助上级处置
1.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上级领导共同开展先期处置。
2.协助先期赶到现场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
3.为上级现场指挥部提供指挥办公场所(社区办公室、社区警务室等),为相关部门的应急队伍提供后勤保障等。
六、应急保障工作
(一)应急物资储备
1.社区,特别是事故频发的社区,必须储备一定的应急物资。如防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等必需的应急物资。
2.社区应为应急小分队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和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手电筒、喇叭、雨衣等。
3.负责应急物资和场所的临时征用和借用。如单位或个人的小型汽车、货车、农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或场所,在上级救援队伍未到达现场时,可依法临时征用,用于现场急送伤病员或现场应急处置。若有损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二)应急避难场所
1.社区辖区内的各类学校应为社区抗灾救灾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辖区内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等。
2.选择附近的公园、广场、校园等公共设施,以及其他开阔地带作为避难场地。
3.驻社区企业的空置厂房或其他房屋可临时征用使用。
七、灾后恢复重建和善后处理
(一)负责灾后恢复与重建,社区应根据所在地实际和抗灾救灾经验制定具体措施,迅速组织居(村)民灾后自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负责做好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和对死者家属的抚恤工作。
(三)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事故调查工作。
(四)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赈灾工作。
(五)及时统计上报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
八、培训、演练和奖惩
1.培训。社区要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居(村)民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将防灾减灾教育培训纳入社区干部、居(村)民小组长、居(村)民代表的培训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对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应急小分队成员的专门培训。
2.演练。社区每年不定期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专项演练,由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发动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社区应急救援能力。
3.奖惩。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计划责任编辑:陈老师 阅读: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