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级司法行政办公工计划”司法工作计划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围绕“一个目标”,实施“三大工程”,打造“四大平台”,创建“四大中心”。即:围绕“全省首批优秀司法局”的目标定位,按照一线实战单位要求,实施全民法律素养培育工程、司法行政系统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创优开拓工程;积极打造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四大平台”;加快建设阳光社工服务中心,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中心、心理咨询指导中心,刑满**、解除劳教人员技能培训中心。
一、以提升全市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通州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强”字当头抓创新,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一要创新普法理念。要把教育群众与培养群众、塑造群众结合起来,把对群众单纯的法律知识普及与培养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法律信仰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法律缺失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涉法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二要创新普法方式。要切实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新时期推进普法工作的“倍增器”,运用文化的特有功效,使群众的法治素质和群众的道德素质、思想素质同步提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等现代传媒,开展普法宣传。要继续办好《平安法治通州》电视专栏,使之成为普法特色品牌栏目。要充分利用童子戏、通剧等传统特色剧种开展法制宣传,开发通州法治文化地方特色。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探索建立法治文化展览馆。要加强法制文艺团(队)的建设,引导基层创作出富有乡村特色,喜闻乐见,农民想看、爱看的法制文艺节目,继续组织文艺下乡活动。要组织开展通州民俗法治论坛活动,挖掘通州法治文化特色。8月份,开展优秀法治书画评选。三要创新普法手段。要在完善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基础上,努力适应人们阅读习惯的改变,积极依托普法网站、法制短信、车载电视、法制动漫等形式开展普法工作,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深”字当头抓落实,提高法治通州创建实效性。要*开展创建“法治县(市、区)”活动,扎实推进法治通州建设。要严格依法行政,推行“权力阳光工程”。要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有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丰富法治建设载体,进一步巩固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成果。要认真组织参加省、南通市第五批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活动,不断提升我市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要结合法治镇(区)、法治学校、法治医院、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培育一批机关、村(居)、学校、企业法制宣传的典型示范单位。要继续开展“法律六进”、“一学三讲”等主题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中来,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的理念,不断提升法律素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
二、以维护社会治安持续安全稳定为重点,不断深化平安通州建设成效
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不断放大大调解工作的效能,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一要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要按照“六有”(有牌子、有章子、有调解庭(室)、有档案柜、有四薄两表、有工作台帐)、“四规范”(规范组织网络、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卷宗、规范工作制度)、“三化”(场所固定化、队伍职业化、业务专业化)的要求,加强市、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建设。上半年,各镇(区)专职调解员的配备要达到“三个二”的要求。二要做强品牌特色。各地要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为中心,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努力发挥好调处中心的实战功能。要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多解决一些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疑难纠纷,树立司法行政部门的权威,赢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要以“三站一中心”建设为载体,发挥优势,做强品牌,进一步拓宽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等衔接渠道,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3月上旬,在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窗口。三要提高调解工作实效。要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要重点做好因金融危机和农村改革发展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加大对事关民生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发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努力促进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做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切实防止矛盾积聚、风险叠加、局面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