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总结及下年计划”司法工作计划
(二)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排解民忧。村级换届选举已经全部结束,我们将一方面抓好人民调解员的网络建设,组建好人民调解员这支队伍,把有公信力、懂法律、年富力强的村民吸收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另一方面将抓好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建设,继续组织集中封闭、以会代训、远程教育平台、发放光碟等方式的培训,开展庭式观摩,促进人民调解员互相交流学习。同时,在试点的基础上,把新型人民调解员报酬制度在全县进行推广落实。拓展人民调解的范畴,在法院已建立人民调解室的基础上,探索与检察院联动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诉前调解制度。以县级矛盾纠纷集中调处中心的建立为突破口,树立品牌,形成辐射,带动其他部门和基层单位更好地发挥调解作用。(三)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民权。积极探索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新举措,围绕“提高、规范、完善”做好文章,完善县、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及健全与信访局、总工会、劳动局、法院、工商局等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事前把关、法律援助联系人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完善奖励惩处机制、实行案件旁听、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保障民生。在建立了“一村一顾问”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考核和指导,切实掌握相关进展情况,对典型的案例通过简报、信息等方式予以推广、宣传;同时,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规范各所的执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在司法鉴定筹建基本完毕的基础上,探索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管理工作,建立起相关的规章制度,监督鉴定机构从设立起就能高标准地、高质量地运作。(五)进一步做好矫正安帮工作、实现民安。一是加快工作队伍建设,在志愿者参与矫正安帮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支协理员队伍,加强监管和帮教力量;二是建立几个安置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各镇乡(街道)都建立一至两个安置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为开展工作提供平台;三是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对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并予以落实;四是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监所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合作,翔实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的第一手资料,以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