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村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6、政策执行难度大。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恩施州计划生育条例》均得到了全面贯彻与落实,但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部分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太大。比如:一方有两个小孩离婚,另一方为初婚,不能再生育的政策,在当前,特别是我们农村,无能是从情理上讲,还是从农村风俗上讲,从夫妻双方老年生活上讲均存在明显不合适宜,其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再比如:《恩施州计生条例》第条规定,对应参加三查而没有参加的,执行200元罚款。这一规定看似是对计生工作的一大促进政策。但却与实际不符,没有可操作性。一是由于流动人口等多方面的因素导致三查率不可能达到100%,且未参加对象面广人多,法不责众;二是征收主体是县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执行起来极不方便,这也是该政策出台这么多年了,没能真正执行一例的原因。
7、计划生育工作软件业务太多太杂。几十年来,天下第一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全体计生人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现如今,繁杂的软件业务占去了计生人员一半甚至更多的精力。出生一个小孩,帐、表、卡、册、单等一大堆,这对本来素质就不是很高的村干部来说要求就很高了,影响了工作积极性,阻碍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8、部门配合协调差。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能完成的,它必须由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来完成。比如说:公安部门只凭出生证明就给小孩上户,不管是否是违法生育,这就助长了违法生育的气焰。因为违法生育者最担心的就是小孩户口问题,这一问题落实了,他就万事大吉。再比如:在医院也要凭证生育,凭生育证开具出生证明。但许多医疗机构没有执行这些政策,只要你生了就开出生证明,更有甚者没有在医疗机构出生,我们的卫生工作人员只要有关系就不按上级要求操作,甚至出具假证明。这些问题的出现,也间接支持了农村计划外生育。
二、措施与对策
1、继续加大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
搞好宣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先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工作的推进。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人口与计生法规的实施,新的计生政策不断出现,群众对这些新的政策、法规不是很了解,断章取义,从而导致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展不顺,出现许多新的难题。因此,我们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活动,广泛宣传相关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了解把握政策,自觉遵守政策。
2、考核不宜过细,软件要精减规范。
目前,一年内两次大型检查,内容过多过细。有的工作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十分困难,由于有严格的考核指标要求,没办法,就只得在软件业务上做表面文章。加之业务多而杂,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真正从事重点工作的时间太少。
3、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实施几年了,计生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生育者严肃处理,做到以一儆百,减轻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压力。
4、以人为本,村民自治,调整规范生育政策。
在广泛开展计生政策、新型婚育文化宣传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村民自治,发挥群众的参与意识,使群众对计生工作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由治民走向民治。结合当地农村的生活实际,对个别计生限制性政策做适当调整。比如前面所列组合家庭之例,能否根据实际情况让其再生育一个子女,这对社会并无大害,反而有利于社会,可以减轻社会负担。
5、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根据当前计生队伍老化、待遇低、思想不稳定的现状,切实加以解决。一是对当前计生队伍特别是村级专干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一批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年轻计生专干队伍;二是减轻计生专干工作压力,将计生专干兼职的其他工作尽量减少,使其有时间、有精力从事计生工作;三是提高待遇,从事计生工作的干部相对其他同志来说,工作量大、责任重,在通常的待遇基础上增加一定的补贴,让其劳有所获,稳定军心;四是尽量减少政治压力,让其放心大胆工作,而不是提心掉胆工作。按各级要求,我们的计生干部是计生政策的执行者,计生工作业务指导者和操作者,计生工作是大家的事,但在现实工作中,我们的计生干部却成了所有计生工作的承包人,所有计生责任的承担者,真正的责任人是工作可以不管,责任可以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