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三是强化党内监督。局各级党组织要敢于较真碰硬,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对照《准则》《条例》要求,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局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监督,习惯在互相监督下工作、习惯在相互提醒中进步。
三、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三查一监督”机制,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和各方面监督,加大对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督查;紧盯年节假期,加强明查暗访,坚决防止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违规消费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升学乔迁之机等敛财的行为。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追究直接责任人,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是*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整合信访举报、民意调查、网络舆情、12345市民热线、审计情况、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侵害企业和群众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治理,督促党员干部按章办事、秉公办事。
三是深化“效能革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镇发〔2017〕3号)和全市作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强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及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等市委、市政府和局重点工作推诿扯皮、拖拉应付、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出台《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意见》,充实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手册》,进一步健全委托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采取安全生产检查、巡查、督查等形式,加大事前执法和处罚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中介机构管理、事故查处、安全培训监管、干部选拔任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重要环节和岗位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任用干部;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后续执法工作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随意实施行政处罚、擅自变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
三是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媒体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公布电子信箱、聘请监督员、函询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企业、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等为重点,抓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巡查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完善党务政务公开的制度和内容,加大对党务政务公开标准建设力度,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
四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加大对问题线索研判处置,通过开展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和司法、审计、信访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认真研判处置,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筑牢从防止违纪犯错到违法犯罪的层层防线。
五、加强教育监督,强化源头防治腐败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好年初春训、每月两次的政治学习日制度,深化“两学一做”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坚持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重点开展 “六个一”活动。即:局主要领导上一次廉政党课、组织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和违纪案例讲座;观看一批案例警示教育片、发送一批廉政短信、进行一次廉政知识测试、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排查廉政风险。强化“防范就是保护”、“找不到风险点就是最大风险”的观念,重点围绕处室(单位)职能职责,通过“自己找、群众提、相互查、领导点、组织审”等方式,对人、财、物、事等重要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排查,实行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