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安排(农村、乡镇)
(三)*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村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大力开展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计划生育、抚养赡养、婚姻登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法制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的自觉性;大力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开展刑事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的防毒、拒毒意识。
(五)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实践。全面开展依法治农、依法治镇、依法治村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努力提高农村社会化管理水平。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提高政府决策水平,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完善和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围绕“平安洪江”建设、“和谐洪江”建设、“平安乡村”建设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强农村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农村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镇党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要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三)以培养自觉学法、守法意识为目的,大力强化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针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推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社会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中小学生要注重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护意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重点学习宣传以《宪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为主体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以逐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为目标,*开展农村法制教育。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开展生产经营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着力培养和增强参与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继续*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宣传干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培养“法律明白人”、以案说法等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不断健全完善领导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学习宣传以《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合同法》等为主体的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