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驻村扶贫工作计划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帮扶工作力量
县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实现全覆盖县内所有十三五贫困村,并安排县领导挂点帮扶贫困村,安排干部对与结对帮扶贫困户。
(二)全面落实帮扶工作责任
扶贫攻坚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时间紧、任务重,各定点扶贫单位要把脱贫攻坚工作列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攻责任制。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挂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一名副职任组长和2名优秀干部为成员的驻要地大物帮扶工作组。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到点调研指导1次以上,解决扶贫攻坚工作实际问题。工作组驻村帮扶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工作组要主动与镇党委政府和扶贫工作站联系、沟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帮扶能力。各定点扶贫单位党员干部要落实县精准帮扶到户责任制,通过两年的连续帮扶实现挂点贫困村面貌得到明显改善,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致富。
(三)全面落实帮扶工作力度
加大对定点扶贫工作的投入,县财政继续安排县级领导挂点帮扶的每个贫困村每年5万元扶贫资金。县直定点扶贫单位要切实加大资金帮扶力度,积极向上,对外争资引项,加大本单位帮扶资金的投入,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落户到帮扶贫困村。每个帮扶单位年帮扶资金要达到10万元以上,确保帮扶目标的实现。
(四)全面落实帮扶工作督促检查
县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协调、监督检查。镇扶贫工作站要经常性地组织舆论宣传地,推广经验做法,进行定点扶贫攻坚工作调度和指导;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每年年终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一次考评验收(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个人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