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习近平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心得体会汇报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习近平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心得体会汇报(二)
根据委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安排,我把近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情况在这里向大家作个汇报: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是对广东干部群众的感受和勉励,必将极大增强全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也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东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批示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充分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战略的科学性、真理性、指导性,是统领全省各项工作的总纲。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汇报一下我学习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的几点体会:
一、严明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学习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用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深刻领会把握好“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本质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讲政治放到第一位,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在监督执纪中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碰硬,对党忠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依法依纪依规办事,遵循工作程序,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贯彻落实委局的决定、指示精神,自觉维护委局领导班子威信和工作大局。
二、结合实际,推动工作落实到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组织分管的室及本室的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贯穿于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更好地推动监督执纪工作的落实。一要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学习研讨《工作规则》为契机,将实践“四种形态”的具体要求贯穿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监督执纪全过程,将“四种形态”的操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具体化。实践好“四种形态”是一个很高的标准,是对纪检干部政治水平、思想水准、把握政策能力的考验。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切实把习总书记的批示精神作为我们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根本行动指南,严格对照《工作规则》中的标准和要求,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了然于胸,在监督执纪中做到*浅出,既晓之以理,又动之以情,充分体现政策的感召力和思想的感染力,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二要加大问责力度。要按照今年全面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的部署要求,针对执行工作纪律、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集中火力、聚焦问题,强力整肃“为官不为”问题,有力推动政务环境建设。对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并一律在全市各级“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传导压力,**出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追责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三要加强监督检查。我们在带头贯彻执行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等形式主义,要以铁的纪律把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到位,成为推动我市振兴发展的具体工作举措。
三、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实践自我监督。要按照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根据市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当前尤其要抓好《工作规则》的学习和研究,不断以新认识指导新实践,增强自身素质,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贯彻到监督执纪全过程和各环节,将自我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把管理监督落实落细、盯住人看住事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监督执纪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行使。《工作规则》一方面明确规定了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干部准入制度”,另一方面强调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体现出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的鲜明特色。作为室主任要严格按照市委关于打造“钢的班子、铁的队伍”的要求,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做好表率,从遵守工作纪律做起,从具体规定抓起,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养成按《工作规则》办事的习惯,把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各个环节都规范起来,对线索管理、时限要求、证据保管、账户管理等各个细节都一丝不苟,做到全程留痕、依规执纪。作为执纪审查人员,我们更要清醒的认识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在《工作规则》的新要求下,执纪审查任务重、节奏快、要求高,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任何一个细节的偏差、任何一点侥幸心理的存在,都会影响到执纪审查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因此,我们要切实把学习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成果转化为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的强大动力,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