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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二)突出依法行政,进一步抓好规划管理

一是广泛开展规划宣传。严格落实规划公开公示有关规定,拓宽宣传渠道,学会与网络打交道,广泛利用规划展览馆和局门户网站、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新闻媒体,以及**群、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宣传规划工作的新政策、新成果、新任务、新要求,及时发布规划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让群众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理解规划,扩大规划工作影响力。

二是强化规划管理。树立“三分规划、七分管理”的理念,把规划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保障规划实施的重要举措;注重以人为本,在各方利益协调中有效维护公众利益;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规范规划放验线、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工作,确保规划执法力度不减;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实现城市有序建设,科学发展。

三是加大规划执法力度。突出规划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加强协同配合,在规划执法上,要与城管执法部门、高新区、曾都开发区形成一盘棋,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大力开展规划执法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打击规划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城乡规划督察,做到事前有布置,事后有回音,重点督办随县、广水市对6个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对个别严重违规项目的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追责问责。

(三)突出发展大局,进一步抓好“十大工程”

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加大中心城区零星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工作推进力度,积极与搬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经信委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督办领导小组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拿出具体的关停时间表,以关促搬,形成工作合力。为搬迁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采取专班对接,实行“一企一策”,“一对一”、“保姆式”服务,按照确定的搬迁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力推进,确保11家试点搬迁企业在2017年底全部完成搬迁。积极为企业搬迁提供规划服务和保障,抓紧编制完成何店工业园、南郊柳树淌工业园扩园规划,科学编制企业搬迁入园和腾退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时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确保搬迁企业早建设、早投产,确保企业搬迁腾退的土地,优先用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改善老城区环境。

(四)突出推广应用,进一步抓好测绘工作

抓好测绘市场管理、测绘标志点维护、地图市场检查、测绘宣传教育等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增强测绘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继续做好二、三维数据更新,提高自主生产三维数据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全市大地坐标系升级,将全市所有测绘成果转换到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提高测绘工作的标准化水平;积极申报将随州列为全省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应用试点城市,大力推进普查成果的转化、利用;围绕“六智”应用系统,加强部门合作,创新思路,拓展服务,扩大影响,加大推广应用领域,体现数据的权威性和唯一性;启动规划一张图建设,提升规划科学化水平。

(五)突出古城特色,进一步抓好名城保护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名城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知名城、爱名城、护名城”的良好氛围;协调做好《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系列地图·随州》编制出版工作,提高名城知名度;加强与文化部门对接,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损毁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淅河片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编制,做好淅河老街保护规划;做好保护性建筑名录整理上报工作,分类制定保护措施,提高我市保护性建筑保护水平,重点是围绕东护城河改造、临草店子街土城墙保护、岁丰桥修缮等,展现古城风貌;利用地理信息平台的数字化技术,启动名城保护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包括保护性建筑、历史街区、古树名木、历史遗迹等数据为一体的名城保护专题信息化数据库,为加强名城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六)突出城乡统筹,进一步抓好县乡规划

结合市局工作职责、县乡规划工作特点和阶段性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对县乡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察,不断推进乡村规划改革创新,逐步加大县乡规划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对县乡规划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湖北省镇域规划编制导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7〕41号)精神,利用市级规划咨询专家组的专业技术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重大规划项目选址的技术审查,并组织做好县乡重大规划编制项目的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市规划院大洪山分院的作用,探索创新市县两级规划院技术合作的方式和途径,提高县乡规划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