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党支部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对一年的工作做一个总结,对将来工作做一个计划,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欢迎大家查看!
【县民政局党支部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一】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1、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一是低保标准稳步提高。截止目前,我县城乡低保标准仍位于全省前列,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自7月起由原来的261元/月人提高至290元/月人,农村低保仍保持134元/月人的较高保障标准。二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确保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今年1月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在增发一个月保障金的同时,又一次性对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50元的生活补贴,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00元的生活补贴,国庆节期间,再一次对城乡低保对象每人发放100元的生活补贴。三项合计共增发319.32万元。三是及时调整低保保障对象。2017年,全县新批城市低保对象128户263人,调整城市低保对象27户68人, 取消城市低保对象70户148人;新批农村低保对象1020户2041人,调整农村低保对象149户390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384户913人。目前全县在册城市保障对象1441户3203人,月支出低保金52.58万元,人均补差164.17元,保障面为7.11%,共发放低保金689.0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122户8344人,月支出低保金47.51万元,人均补差低保56.93元,保障面为3.32%,共发放低保金765.04万元。两项合计,全县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454.05万元。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率100%。四是拟出台政策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目前,《**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和《**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两个规程草稿的征求意见函已发至各有关单位,即将发布实施。
2、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加大。截止目前,全县共救助328人,发放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113.3万元,人均救助3454元。医中救助6人次;全县临时救助160人,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17.75万元,人均救助1109元。
3、低收入家庭认定全面实施。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实际困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提请县政府出台了《**县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截止目前,全县共批准城市低收入家庭110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方案即将出台。
4、慈善救助渠道拓宽。一是继续开展慈善助学活动。今年县慈善协会严格把关,通过公示,确定40名资助对象,每名资助对象获得助学金3000元,共发放助学金12万元。向市慈善总会推荐6名大学生获救助。二是开展慈善专项捐赠活动。老洲乡98沉船事件发生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慈善协会和县红十字会向社会发出捐款倡议,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110万余元。全县慈善换届工作正在精心准备过程中,12月份将召开换届大会。
5、救灾救济工作体系逐渐形成。一是完善灾害紧急救助体系。为建立健全我县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于今年5月完成了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工作。二是及时做好灾情上报工作。今年3月3日低温冰冻灾害、6月5日雷雨大风强对流天气、11月中旬低温大雪,造成我县受灾人口40.57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27868.4公顷次,倒塌民房156户348间,损坏房屋953间,直接经济损失达8447.5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6498.5万元。在做好灾情上报的同时,我局还会同农委等有关部门做好灾情核查工作。
6、五保工作管理规范,机构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完成了全县五保对象的审核工作。通过审核,全县五保对象由原来1611户1678人减少到1520户1576人,对天门等六个乡镇符合农村五保条件的19户19人进行了审批,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应保尽保。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39.672万元。二是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我局提请县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方案》、《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圆满完成省下达新增五保户床位数315张任务,下拨敬老院建设资金175万元。三是五保供养机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9月下旬,我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对全县8所乡镇敬老院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县政府印发通知,专题部署乡镇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