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计划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镇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切实处理好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以及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
二是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重大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物质利益、民主权利的突出问题。
四是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是加强对煤矿企业、石场、沙场等私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六是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 严格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深化对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有效监督,坚持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要根据《吕合镇xxxx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有针对性地制订目标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党风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班子成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八种作风,认真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认真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及国有资产处置,为本人或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是认真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把镇党委、镇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和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行为的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教育在职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协助镇党委、政府认真处理信访问题,建立政风行风热线,畅通诉求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四是坚持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每年一次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会前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意见,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不足,会后认真整改,认真开好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议,达到增强班子团结、加强自廉洁的目的。
五是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制度。结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对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廉政规定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领导干部对在述职述廉中群众提出的问题限期给予答复,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通过述廉、评廉、考廉,促进领导干部严于律已,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六是坚持民主议事制度和三公开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及时公布党务、政务的各种活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推进党务、政务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