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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银行信访工作总结

对于信访工作,银行方面也需要做好的,年底这部分工作也需要提交总结,小编搜集了几篇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7年银行信访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

2017年银行信访工作总结【1】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联席办、省信访局的指导下,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积极开展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突出事要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信访秩序,信访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基本数据及分析

1-12月份全州信访总量同比增长20.42%,其中群众来信同比增长3.85%,群众来访同比增长20.82%。

州本级群众来信同比增长17.51%,其中重信同比下降15.91%,联名信同比增长46.15%。州长信箱群众来信立案交办103件,在州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回复55件。

县市群众来信同比下降9.09%,其中重信40件,同比增长33.33%,联名信4件,同比下降71.43%。

群众到县市上访同比分别增长20.1%,11.02%,其中个体访同比分别增长9.96%、8.62%,集体访同比分别增长21.24%、6.19%。

群众到州上访同比批次下降22.66%、人次增长43.71%,其中个体访同比分别下降41.4%、36.69%,集体访同比分别增长36.27%、73.41%。

群众到省上访同比分别上升28.87%、54.05%,集体访同比分别上升50%、164.57%,非访同比批次持平、人次下降20.14%。

群众到京上访同比增长44.68%,其中非访同比增长99.14%,重复非访同比下降36.11%。

分析2xxx年信访形势,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信访总量高位运行,但仍在可控范围。1-12月全州信访总量同比增长20.42%,相对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总量,我州信访总量仍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与此同时,信访工作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信访形势仍在可控范围。二是群众来信小幅增长,上级交办件增多。今年州本级群众来信同比增长3.85%。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从7月1日开始,全面放开受理公民、法人和外籍人士的投诉和意见建议,我州群众在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投诉大幅增长,同比增长155.93%;直转件大幅增多,同比增长近40%。三是重复信访仍然较多,集体上访比较突出。

重复来信、来访较多,特别是一部分老上访户,多年来经过多次研究处理,仍然屡访不息,甚至故意越级上访,有意多次登记,藉此给地方政府施压。集体上访也比较突出,主要是到州集体访,占到州访总量的86.33%。四是反映问题比较集中,处理难度较大。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复退军人、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法涉诉、交通营运、退耕还林、水库移民等几个方面。涉法涉诉问题比较多,老上访户中大部分是反映涉法涉诉问题,进京访中50%以上是反映涉法涉诉问题。五是上访人行为过激,缠访闹访时有发生。部分上访人员不听劝告,到政府机关缠访闹访、滞留不归,甚至出现堵门堵路、下跪、穿孝衣、扬言自杀、踢打接访干部等现象。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信访局工作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全州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政府目标管理,做到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一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州委常委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3次研究信访工作,召开全州性大会4次,安排部署信访维稳工作;在其他重要会议上,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对信访工作进行强调。二是成立州委群众工作部。赋予群众工作部社会建设指导权、直接交办督办权、重大决策评估权、考核奖惩建议权、干部提拔任用发表意见权。三是进一步明确信访责任。党政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专职副书记为牵头人,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市长是分管责任人,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同时继续实行目标管理,州委、州政府与各县市委、政府和湘西经开区签订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下发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信访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量化考核指标,把8县市委政府、湘西经开区、州县市直单位、乡镇全部纳入考核范围。

(二)突出事要解决,进一步抓好案件办理。转变工作观念,变革工作方法,从过去满足于将信访人劝回去转变为将问题交下去,从过去重点办理上级交办案件转变为上级交办和自办案件并重,从过去只要有办理结果就结案转变为注重倾听上访人的反馈,通过加强信访案件的办理,促进事要解决。一是分类型交办。对初次进京、赴省、到州上访新户,每周进行清理、交办;对信访积案每年进行排查,统一交办;对上级交办案件和州领导批示案件及时交办,进行重点办理。二是分层次督办。对一般交办案件,经办人通过电话催办;对领导接访案件,安排一名局班子成员负责跟踪,发函督办;对突出问题,由联席办组织调查组进行督办;对普遍问题,由州级领导带队,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州维稳办、州信访局等组成联合督查组,*现场进行督查督办。三是分对象反馈。对涉及省外、省内其他地区和省直部门的信访问题,及时向省信访局汇报、请示;对领导接访案件和批示案件,办结后及时汇报,同时抄送督查室;对来信来访案件,要求上访人签署意见,或电话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