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要点安排
年,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法制环境。重点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抓紧规划“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国发33号)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我县“十二五”依法行政规划。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中旬。
(二)开展依法行政分类考核。根据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和现状,将县级各被考核单位分为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一般行政执法单位二类,并制定相应的分类考核评估标准实施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
完成时限:年底前。
(三)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职能调整和近年来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制定、修订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执法依据、职权、程序等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的梳理调整、网上公布和链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底前。
(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将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检查、绩效评价机制,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违法或不当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县府办、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全年。
(五)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公民权益保障水平,落实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总结经验,加强部门间交流。完善行动计划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实施情况的评估和督查考核。
责任单位:县府办、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二、加强执法监督,保障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六)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认真执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试行)》(龙政发55号),创新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机制。探索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功能作用和存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统计。进一步规范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程序,加大纠错力度。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年底前。
(七)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细化量化工作,确保内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上下衔接,处罚裁量基准与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同步更新;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促使各项任务和要求全面落实,在有条件的领域和部门探索行政许可自由裁量细化量化工作。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月底前。
(八)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继续选择10个重点执法领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开展评查结果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梳理分析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月上旬。
(九)积极推动监督资源整合。完善乡镇(街道)、部门法制工作例会制度,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发挥网络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