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依法行政计划
三、进一步改进执法监督方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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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源头执法工作的监督。加大对接处警、受案、立案、传唤、询(讯)问等源头执法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实现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向源头执法转移,切实规范源头执法行为。同时,加大对源头执法单位的执法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执法量大的派出所的执法监督力度,抓重点带一般,整体推进基层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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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县分局案件审核工作的监督。将县分局案件审核工作纳入执法监督范围,考核案件审核部门的审核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案件审核部门在提高县分局整体执法质量和水平方面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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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个案监督。加大对涉法信访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劳动教养案件以及各级领导交办的案件的个案监督力度,并在个案监督工作中建立重大执法问题即时通报、现场督办和限期办结制度,发挥个案监督以点带面的监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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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精细化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各警种、各部门制定办理刑事、治安等案件的样板卷宗,组织优劣卷宗评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法尺度。
四、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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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细化执法责任。根据《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制》,制定《关于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细化各个执法环节的执法责任,切实将执法工作作为“一班人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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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强化责任追究。修改《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划分、追究方式、追究程序,增强可操作性。通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根本上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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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执法问题通报制度。加大对执法问题的通报力度,一般程序性问题由市局法制处在部门网页上进行通报并下发执法建议书,重大程序性问题和实体性问题由市局进行通报。基层执法单位因执法出现重大程序性问题和实体性问题被市局多次通报的,建议按照组织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包片局领导予以组织处理。
五、强化民警教育培训,大力推进法制队伍建设
18、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和考试制度。制定《连云港市公安民警法律学习培训规定》,完善民警法律学习培训机制。结合法律法规“一口清”活动及公安部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对执法办案民警进行法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结合岗位练兵、苦练基本功活动,加强法制队伍自身建设。
19、完善执法问题典型案例讲评制度。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汇编执法问题典型案例,采取*基层巡回讲评和网上点评相结合的方式,以案释法,促进执法问题及时整改,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提高基层民警执法水平。
20、抓好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民警旁听庭审工作。通过出庭应诉和观摩庭审,逐步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诉讼意识,进而强化民警依法办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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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在全市公安法制系统和专兼职法制员队伍中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分级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发公安法制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提升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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