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安全生产总结及下计划
一、**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一是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经常过问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亲自进行安排部署,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听取了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了工作开展中的各种困难问题,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投入。一年来为安监部门解决办公经费4万元,安全装备经费5万元,专项整治经费1.5万元,会议经费0.6万元。三是县委、政府继续对安全生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县对乡镇综合考核的“八个一票否决”。四是县人大、县政协时刻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民代表视察安全生产工作,18次主任会议上专题听取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县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安监局近三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民主监督,促进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落实“民生问题”。五是县、乡政府换届后,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各乡镇、各部门也适时建立完善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落实责任,狠抓措施
年内两次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落实责任,部署工作。同时与8个乡镇、23个生产安全监管部门(企业)、28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企业)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消防安全责任状。同时将责任制逐一分解落实到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县安委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成员单位会议,及时总结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部署好下步工作。严格考核制度,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兑现**年度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奖金51550元,其中安全生产奖金34450元,道路交通安全奖5600元,消防安全奖11500元。
(三)突出重点,深化隐患整治
2、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继续巩固和扩大对煤矿及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
⑴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煤矿安全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精神,经委、安监两家紧密配合,充分发挥行业主管和安全监管职能,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煤矿安全大检查,坚持每季度一次的例会,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狠抓“一通三防”工作,依法查处和取缔私挖滥采行为,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了企业生产安全,保证了煤矿企业的安全发展。工作开展中*大庄、鄂嘉三矿四井进行检查12次,查出事故隐患36条,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14份,矿主限期进行了整改。
⑹加强防汛、防洪、防雷工作,确保安全。汛期来临之季,县防汛抗旱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水利局、扶贫、气象、安监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全县水库、坝塘、河段、重点工程建设、重点防雷区等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一是对县域水库作全面安全检查,相关部门做好排险加固工作,水库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安全渡汛。二是对部分河段加强监管,特别是沿河岸边人员密集、水土流失严重的河段,做好加固河堤,疏通主河道工作。三是加强对已建和在建水电站工程的监管力度,做好施工安全和渡汛安全工作。四是气象部门及时做好天气预报,加强对各防雹点的监管,及时做好人工防雹、防雷工作,预防灾害,降低损失,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和建筑施工安全宣传力度。对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严禁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建筑施工企业未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不能办理《施工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做到专人指导和监督安全工作,严格按“三标、六规范”,“三宝、四口”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进施工企业生产安全。
3、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适时开展。适时组织开展以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