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质检工作计划
本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省、市局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质量安全年” 活动主题,结合本局实际,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加快发展。扎实推进“质量兴县”战略,确保“三大安全”, 全面履行职责,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构建和谐质监。
一、全面履行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㈠、加大执法打假工作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加大源头执法打假工作力度,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确保定期监督检验计划任务的按期完成。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抽查力度,特别是涉及人生财产安全和定检不合格的产品,要加大抽查频次,严格依法进行后处理,协助企业整改,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从源头把好质量关。不断强化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充分发挥举报热线的作用,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坚决依法打击制假窝点。
2、加大许可后续监管力度,打击无证非法经营行为。加强生产许可证、“3C”强制认证等许可后续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好相关的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和经营性使用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正规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扶优治劣,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3、突出执法重点,保护人民切身利益。重点组织好对农资、建材、低压电器、絮用纤维制品、医疗器械、婴幼儿及儿童用品等涉及人生财产安全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组织开展好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集贸市场、超市、批发等环节,以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行业的计量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国家、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㈡、夯实工作基础,确保“三大安全”
1、强化监管,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认真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协管员的作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加快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预防和应急事故快速反映机制。加强对发证企业的证后监管,确保获证企业按照发证要求进行生产。对应办证而未办证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协助办证,对应予查处的无证企业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和完善小作坊监管机制。加强定期监督检验和日常巡查、监督抽查工作,对违法生产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对涉及人身安全和人体健康指标不合格的产品,以及添加非食品原(辅)材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要追查到底,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监察到位,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特种设备协管员协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相关单位主动进行设备监检、定检,重点抓好中小学校锅炉和液化气钢瓶定期检验工作,确保在册在用设备监检、定检率达到100%,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加强巡查,保障烟花鞭炮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企业建档管理工作,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认真完成定检计划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批批检验的有关规定,重点打击烟花鞭炮生产、批发、仓储等环节,存在的假冒、使用违禁药品,以及其他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质量违法行为,保障烟花鞭炮质量安全。
㈢、发挥部门优势,服务企业发展
1、认真做好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进一步完善计量器具动态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计量器具强制检验计划,督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进行定期检定。配合上级部门抓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考核,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主动为企业提供计量器具上门维修服务,保证县内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 、“计量四进”等活动。
2、积极开展能源计量,淘汰高能耗产品。认真落实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政策,大力推行能源计量,淘汰高能耗产品,实现节能降耗。全面清查各种在用特种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督促使用单位自觉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特种设备。加强锅炉水质处理的培训和监察,帮助使用单位提高设备使用效率,节约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