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组织和党校教育计划”学校工作计划
7、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完善组织员工作制度。适应成立学院级党委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组织员例会制度做进一步完善和探讨;拟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组织员任用、管理和考核办法"。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
四、全力以赴做好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的相关筹备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8、根据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分工,在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执行党委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全力以赴做好召开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的相关筹备工作,以达到规范组织建设、凝聚人心、促进事业发展之目的。
9、注重干部学习理念的更新、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创新能力的开发,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干部队伍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党校阵地,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继续采取挂职锻炼、调训、进修等多种途径,切实提高全面素质和领导才能。做好省委党校、省委教育工委和国家林业局党校的干部调训工作;继续做好提高党政管理干部知识和学历层次的工作。
10、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和《南京林业大学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经管学院、土木学院增补副院长的工作,做好学院增配
办公室副主任的工作,做好**年任职试用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干部任期届中的调整与交流等干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和原则,进一步探索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我校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章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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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南京林业大学评任正、副处级调研员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南京林业大学评任正、副主任科员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半年完成正、副处级调研员和正副主任科员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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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日常干部管理工作。继续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做好校、处两级干部年终考核相关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中层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配合校纪委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自律的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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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作为挂钩帮扶后方单位与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支持保障工作;继续做好第
四、第五批新疆高校中层干部来我校挂职锻炼的相关工作;加强与我校在外地挂职锻炼干部的联系与沟通,做好支持和保障工作。
五、党校工作1
4、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干部队伍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干部学习理念的更新、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创新能力的开发。充分利用党校阵地,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树立科学发展观两大主要内容,今年重点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管理理论的培训,切实提高治校的能力和水平,上半年举办教师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工会干部和新党员培训班;下半年拟围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安排好2~3场专题党课或专题辅导报告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打好思想理论基础,举办党外高知和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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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适应各学院成立分党校的新情况,科学划分党委党校和分党校的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分党校的工作创造性和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分党校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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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进一步完善建立干部理论学习档案制度,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管理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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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进一步加强党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校教研活动制度、考核评比等规章制度,加强党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党校兼职教师开展学习交流、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探索提高党校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力度,使党员、干部通过参加培训更有效地提高素质和能力;争取进一步改善党校教学和开展活动的条件,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为创建"红旗党校"而努力。完成优秀党课教案的申报与校内评选工作。
六、其他工作
18、进一步重视和关心老干部工作,按照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要求,做好老干部的各项工作,支持和配合离退休处做好老同志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