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计划3篇
c)资产工作组按照检查验收标准进行检查,不通过的要整改;
d)上报上级资产监管领导小组,准备迎接验收检查。
5、第五阶段:日常管理阶段(长期)(略)
a)资产管理员和责任人要长期做好资产入库、验收、保管、调拨、报废、维修、转移等工作;
b)单位财务负责人要严格审核资产的采购、处置、价值变动等帐目,协助单位领导和管理员做好本单位的资产监管工作;
c)资产管理员按月结帐,实时登记资产的变动;
d)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管理、处置和定期盘点等制度规范。
其他条件与说明:
1、每人需要有固定使用的可上网的电脑和打印设备。
2、系固定资产登记责任人的工作系数要稳定,稳定工作队伍,避免前清后乱。
3、此次校内资产清理要有评比,提高积极性。
4、每星期二下午3:20资产清理办公室开下一步工作讨论会。
5、每个阶段结束前一个星期制定出下一阶段详细工作计划。
资产清查工作计划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单位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及《关于黑龙江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实施意见》(黑社保发[xx]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重点是国有资产购建、转让、出售、报废等实际情况及资产存在状态。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信息,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意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1、行政事业单位:以xx年产权登记表登记截止日期为清查基准日。
2、国有企业:并轨企业以xx、xx年企业并轨时封账截止日期为清查基准日;运营企业以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3、并轨以及正在运营的国有企业。
三、组织机构
嫩江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志海 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惠臣 县人大经济办主任
赵国太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凤娟 县财政局局长
范希军 县审计局局长
赵树革 县建设局局长
王浩先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凌仁坤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隋振爱 县房产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办公室主任:刘凤娟(兼)。
成员:国资办全体、财政监督局、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2人。
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分成两个清查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日常工作。
四、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由县资产清查小组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资产清查的依据
1、帐内清查依据。行政事业单位:以xx年产权登记表为依据;国有企业:并轨企业以企业并轨时账面数为依据,运营企业以xx年末账面数为依据。
2、帐外清查依据,以单位申报、社会举报、核查证照情况为依据。
3、无形资产,尤其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单位的无形资产,要实事求是,以企业会计制度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