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落实领导责任,一级带好一级
财政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中央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财政部党组是责任主体,部党组书记、部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党组织是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活动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沿着正确轨道*推进。
部党组及其成员在财政部的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走在前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司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出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开展活动,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症结和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制定具体措施,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形成上级带下级、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组织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成立财政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部党组的领导和中央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单位党组织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学习贯彻上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督促有关问题及时整改,总结有效经验和做法,推进作风长效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及时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建议;向上级组织汇报财政部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和重要事项,保持与中央督导组的经常联系,接受上级指导;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服务工作;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动态,交流经验;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
(三)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根据部机关、驻各地专员办、直属单位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管部领导负责对部机关各司局教育实践活动的直接指导。成立部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对驻各地专员办、直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督导组的主要职责是:了解被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部署、进展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程参与指导民主生活会;发现并督促解决突出问题。为保证督导组有效开展工作,在活动进度上,驻各地专员办、直属单位比部机关总体错后10天左右时间。
(四)坚持务实创新,努力体现特色
坚持从财政工作实际出发,认真落实中央统一部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扎实推进。鼓励各单位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财政业务工作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立足于党员、干部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决问题,创新活动方式,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解决问题、取得实际效果上下功夫,努力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五)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内网同时开设财政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充分运用《中国财经报》、《中国财政》等媒体和《情况通报》、机关党委《政工信息》等载体,积极宣传中央的决策部署,反映财政部党的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交流党员、干部学习体会,宣传取得的经验成效。抓好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实际效果,营造浓厚宣传舆论氛围,引导各单位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突出作风建设开展活动,积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