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施方案
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主要以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展读书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制体验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富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四、活动与步骤
(一)活动的对象。全乡各级各类在校学生(不含含幼儿园)。
(二)活动的安排。2017年1月开始至2017年8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启动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初)。成立领导小组、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制定活动方案,免费发放活动通报和《指导手册》,广泛宣传活动意义。学校填写《单位(学校)参加活动登记表》,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2、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各校根据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活动。发挥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定期组织宣讲团成员到中小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
(2)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活动。中小学校利用现有的校刊、网站、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宣传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法律常识。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观看普法教育影片、邀请宣讲团或法律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
(3)开展体验教育活动。各学校在认真开展法律常识普及和宣讲活动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参观学习、现身说法、摄影比赛、作文比赛和动漫比赛等体验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和方式,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
(4)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与优势,中小学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法制报告会;利用每年3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每年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对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专题法制教育,举办特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
(5)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市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
五、活动要求
1、全乡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题活动,认真辅导学生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具体活动。
2、各校按每班5本的数量订购《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活动开展过程中所需经费,一律由公用经费列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搭车收费、变相收费。
3、各单位要积极拓展宣传载体,广开宣传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活动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到活动中来,收到生动有效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