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按照全国及省、市春运工作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区2017年春运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的总体要求,全力做好我区2017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全区春运工作,决定成立xx区2017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各乡镇、街道和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和本部门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职责分工
(一)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议、研究、批准全区春运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人员的调整,检查指导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决策春运工作重要事项。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春运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跟踪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发布春运信息。
(二)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发布公路通行信息,保障公路畅通。加大对运输市场的管理,依法打击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三)公安部门负责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控,保护重点区域人员人身安全。加强春运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以达到出警迅速、处置得当、控制伤害的目标。协助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重点路段实行严格管控。
(四)安监部门负责春运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监督、指导春运安全工作,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春运期间卫生应急预案,做好春运期间汽车客运站、机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流行疫情防控工作。
(六)人社部门负责农民工流动情况的监测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引导农民工留乡创业。
(七)宣传部门负责春运宣传工作,跟踪报道春运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春运信息。
(八)城乡执法管理部门负责春运期间城市市容的管理,加大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行为的治理,为旅客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九)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强汽车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地区的市场管理。
(十)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价格管理,依法打击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一)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加强汽车客运站等重点区域的照明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各乡镇、街道按照政府主导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本辖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春运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春运工作各项任务。
四、实施步骤
2017年春运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6年12月1日-2017年1月12日)
1.组织开展春运客流量调查和预测分析,走访各相关部门和重点单位,掌握各种运输方式运力安排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成立全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拟定《xx区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区春运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春运组织,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全区春运安全大检查。各乡镇、街道和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组织部署所承担的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3.各客运单位要建立春运组织机构,详细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春运物资储备、检查维修运输设备设施,做好春运准备工作。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7年1月13日-2月21日)
各地各部门按照春运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春运工作,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加强部门协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7年2月22日-2月28日)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月28日前将春运总结上报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等制度。做好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渡口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方位检查,做到不留隐患死角。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投入春运的交通工具的技术状况,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方位检查,做到不留隐患死角,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