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荐读
9、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行动。坚持整市推进、全面覆盖,树立经营乡村理念,全面建设富有宣城特色的美丽乡村。开展美丽乡镇建设,制定美丽乡镇创建标准,高标准开展43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和37个省级中心村整治建设。旌德县开展美丽乡村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继续实施中心村建设三年覆盖计划,完成40个市级、45个县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完成“三线四边”环境治理任务,继续开展“五治理两提升”。继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工作,保障经费投入,完善市场化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广泛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对“三线三边”、精品旅游线路沿线村庄进行“一无一化”整治。大力提高产业发展水平,结合美丽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开发,建设休闲旅游特色乡镇和特色村。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十星清洁户等创评活动。完善美丽乡村建设组织领导、规划、资金投入、项目整合、长效管护等各类保障机制,继续开展市厅级领导和市直单位联系帮扶工作。
10、创建氛围提升行动。以“文明宣城、美丽家园”为主题,推出宣城市文明创建宣传标识。加强媒体宣传,确保市区主流媒体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规定的宣传任务;在相关媒体、网站继续开设《文明创建大家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行动》、《文明创建曝光台》等专栏,同时,开设《宣城好人故事》、原创公益广告作品展播等专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制定市区公益广告设置规划,完善公益广告设置补偿办法,对公共场所公益广告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招标,努力将公益广告设置成为思想道德建设的靓丽风景线。提升市级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好人展示一条街建设水平,建成市级志愿服务广场;推进县级核心价值观和志愿服务主题广场、主题社区和主题小区建设。深化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开展“文明网站”评选,加强与市属媒体融合互动,提高网络志愿者业务水平,《宣城文明网》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积极打造“互联网+宣城文明创建”品牌。
四、实施步骤
“文明创建提升年”活动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1、启动阶段(1月—2月)。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xx年任务分解表,制定“文明创建提升年”活动方案,修订考核评比办法,确定全市文明市建设重点项目和调度项目。各地、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重点做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宣传发动等工作。
2、实施阶段(3月一10月)。各地、各单位围绕“文明创建提升年”重点工作,查找问题,明确责任,加强调度,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确保重点项目如期推进。市创建指挥部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市文明市建设办建立每月重点工作提示和定期督查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模拟测评,及时交办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测评阶段(11月—12月)。各地、各单位对提升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补缺补差,完善提高,以最佳状态迎接中央测评组和省文明办组织的年度测评。做好提升年总结评比表彰工作,谋划2017年“文明创建实现年”工作安排。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8+4”工作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组(委)工作任务。健全市厅级领导联点社区、联系路段、走访住户、帮扶乡镇及市直单位包保路段、负责网格、联系住户、帮扶中心村的联系工作机制。加强创建队伍建设,充实加强市文明市建设办力量;市区街道设置文明办专职主任,按副科级配备;社区书记(主任)直接分管文明创建,城区社区通过联点单位挂职形式,每个社区配备1-2名专职文明创建指导员。各地、各部门文明创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往前站、向我看、领着干”,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2、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文明创建基础年“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问题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坚持项目推动,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排出年度重点项目表,定人、定责、定进度,建立项目分级调度制度。坚持创新驱动,加强品牌培育,各组(委)都要打造1个以上在省级以上报刊(简报)宣传推广的文明创建工作品牌。深化同马鞍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对共建机制,丰富共建内容,提高共建实效;开设文明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向先进城市学习活动,提升创建领导能力和指导水平。加强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市财政安排市厅级领导美丽乡村建设联乡帮扶资金,并对市级中心村给予资金补助;宣州区和市开发区财政安排市区每个社区创建工作经费不少于15万元。加强创建宣传,制定文明创建宣传信息考核办法,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文明宣城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