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办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五、有关要求
市节能办(市科工信局)负责活动组织协调,会同各主办单位组织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各项活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各镇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和实施操作性、针对性强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落实节能宣传专项经费,确保宣传活动有影响有成效。
活动结束后,请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对本镇、本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于7月15日前报市科工信局。联系人:傅刚,电话(传真):xx,电子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