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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6.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采取上级资金补助加地方配套的方式,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实现贫困村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应助尽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县(市、区)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面。

7.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实现贫困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应助尽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面。

8.高等教育阶段。对贫困村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每人一次性安排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6000元。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确保所有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大学新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上学。

9.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三)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

10.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实现就业脱贫。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政策,从2017年起,市县两级财政列入预算,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实施贫困家庭子女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

11.扩大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机会。争取省教育厅继续单独面向X州市定向培养大学生政策,根据实际调整定向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扩大贫困地区群众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12.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依托职业院校、县(市、区)职业中专(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抓紧时间制定本地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教育、扶贫移民、发改、财政、人社、民政、农粮、卫生、水利、规划、建设、林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大对教育精准扶贫的经费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教育精准扶贫的职责,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优先安排支持贫困村发展。县级财政要安排并及时拨付贫困村学校建设资金、贫困学生资助金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补贴等,为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提供资金保障。

(三)建立信息台账。各地要在认真调研、**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台账、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全市范围内的每一个贫困村、每一所学校、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村、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地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依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平台,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生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